虞美琴脸色一红,便有些急:“我又没有别的意思,我家里也不是做官的,说这些出发点还不是为你好么。”
“我知道你是好意,我有分寸的。这个问题,我慢慢给你解释——来,还能喝么?能就先倒上。”冯见雄婉约地制止了对方的解释,给对方的高脚杯里倒了三分之一的干邑白兰地。
两人碰杯各自抿了一口,冯见雄又吃了一只生蚝,才慢条斯理地解释。
“首先,小山智丽这个例子,你恐怕不是很了解,或者当初也被卖爱国流量的官媒骗了。
如果小山智丽这个人当初只是纯粹为了一己私欲,不顾国家利益。那她纵然有个人主义、机会主义这两点该被原谅,但整体毕竟也是留下污点的——可问题是,她当时的所作所为,并不能被完全贴政治标签、概括为‘不顾国家利益’。”
冯见雄这句论断提纲挈领地一拿出来,虞美琴的情绪立刻从委屈变成了好奇,“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怨念也散了不少。
至少,先听冯见雄喷完,解释完吧。
小山智丽这个案子,概况大致是这样的:80年代的时候,乒乓球队有个叫何智丽的女队员。
87年世锦赛上,打到半决赛时,何被组织要求让球,名义是“因为四强中只有3个华夏人,另一个是棒子。而何智丽在半决赛要拼的这名队友,技术特点比较克棒子,所以何智丽让球后有利于增加国家夺得金牌的概率”。
如果真的仅仅是这样,那有关部门领导的话虽然有辱体育精神,但好歹也能说是没有私心、为了国家。
但问题并不仅仅于此。
因为何当时私下申诉过“如果另一场半决赛国人选手赢了,那能不能放开实力真打”——但有关部门的要求是不存在这种可能性。(世锦赛时两场半决赛是在不同场地同时开球的,但是因为每场比赛时间有长短,如果一边是3:0快速结束战斗,另一边是鏖战到3:2才分胜负,那么打得慢的一场是有可能知道打得快的那场的结果的。)
也就是说,哪怕已经确保决赛双方都是国人选手,她的半决赛还得输。
那就是妥妥的让领导面前的红人了,不是国家利益的问题了。
对于这种狗官黑恶势力,是当然不能低头的。她连拖时间都懒得拖了,直接3比0赢了算了。
何况何最后没让球的情况下,也确实拿了金牌。
至于后来被处分、禁赛退役,然后代表国家参赛无望,嫁给扶桑人改名入籍参赛,那又过了好几年,是92年的事情。
虞美琴对小山智丽事件的认识,基本上也是停留在不翻墙看到的纸面内容。
所以冯见雄挑了一些比较难看见的秘闻和她一解释,虞美琴立刻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扣不爱国大帽子”的事情,里面的利益纠葛要复杂得多。
“原来是这样……怎么是这样……唉,算了,这点我不劝你了。只能说何智丽如果真是为了不让狗官得逞,那也是情有可原了。但谁都不是她内心的读者,我们无法判定她究竟是为了对抗官府还是为了个人私-欲荣辱,就不多说了吧。”
虞美琴这么表态,算是半份服软了。不过她显然还有一丝不可思议,忍不住叹息:“不过真是不敢相信,居然那些官方的什么什么局这么强势。真会作出‘为了捧红角儿’而让人让球的事情?”
“这有什么,事实上,国内对于那些‘我国已经稳拿世界冠军’的项目,素来都是有这样的先例的——咱不吹不黑,如果某个项目,只有某个运动员能为国拿世界冠军,缺了他绝对玩不转,那这种项目上,官员还是不太敢插手的,毕竟政绩更重要。
但如果是‘这个项目是我国传统优势,随便拿一个国内第七第八的人,到世界上都能拿冠军’,那内定更符合长官意志捧角的红人就很常见了。
远在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乒乓国手李f荣就在世锦赛决赛上让球给另一国手庄z栋——当时这两人已经进了世锦赛决赛,也就是金牌银牌肯定都是华人的,绝对不存在国家利益问题——而让球的来源,据说是某个老帅发话‘敏感时期,应该让代表首都人民的庄z栋赢代表南方沪江人民的李f荣’。”
(李f荣是沪江人。庄z栋按籍贯来说,祖籍杨州,出生也在杨州,但他出生时其父已经去了京城某生,抗战胜利后将妻、子接到京城,庄z栋5岁起就在京城读书长大的。)
后人或许见识过无数“京沪之争”,但肯定没法想象这种让球。
但是在s反w反、改造社会、跃进的年代,在南x干部与地方注意的年代,为了体现“受社会注意熏陶更重、更悠久地区的优越性”,这种让球也是有政治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