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所有人纷纷开始思想上站队时,南筱袅的开场陈词也才说了一半多而已。
在反方开场的最后一分钟里,南筱袅话锋一变,从一开始的求稳筑底,突然变成了高调的奇峰突兀、猝然出击。
“……此外,刚才对方辩友在立论时说,隐私是人类对自由一以贯之追求的产物,是人类为了自由奋斗的一种表现形式。对方只给出了这种判断,却没有给出这种判断的根据,似乎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
对此,我方不得不说:人类确实有追求隐私的自由,但追求隐私并不是人类追求自由的表现形式,这种描述是不能互为因果的。换言之,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人类何曾一直想过要追求隐私?隐私只是人类社会从熟人社会发展到工业时代大规模陌生人合作时,才开始凸显的一项追求。
在此之前,人类或许可以追求隐私,但并没有人会在意执着这个问题,因此把隐私作为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之一,这种判断本身就是坐井观天、蜀犬吠日。
最后,我方再次强调:今天的辩题是,人类不必要为了保护隐私,而限制互联网的发展。这不能等同于‘人类要主动破坏隐私’,放任,和主动为之,是不一样的。所以不限制互联网的发展,并不能被污名化为‘破坏隐私’,它只是觉得隐私这种日渐边缘化的权利,并不值得投注进更多的社会资源和代价。谢谢。”
“她……她说的啥意思?”正方一辩梁春日内心奔腾吐槽,一阵无语。
谷和仁水平比队友高些,不由想道:“不限制互联网发展不等于破坏隐私……这个点倒是容易反驳。不过她刚才说的‘人类不曾一直重视隐私’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会儿自由辩论的时候要重点紧逼一下,这事儿二辩发言时还不好攻击……”
被这种思想指导着,双方谨慎地开始了交叉辩论。
……
数分钟后,唇枪舌剑的短兵相接。
谷和仁早已憋了一肚子的怒火,当先发难道:“请问对方辩友,你们口口声声说,人类对隐私的追求,不能视作人类对自由追求的表征,还说隐私并不是人类一直想要追求下去的,请问这种说法有什么根据么?在我们看来,人类越进步,越注重隐私,越注重个人自由,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么!你们的观点未免太荒谬!”
他提问时并没有点名指反方何人来回答,不过冯见雄立刻就应声站了起来。
“当然有根据——人类在封建时代,法律有定义‘隐私权’这种权利么?当然没有,那时候根本没有这个概念。隐私权的产生,甚至不是资本注意立法的早期产物,而是资本注意发展到相当成熟阶段才产生的产物。根据《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考证,这个概念直到1890年才出现——这时候距离第二次工业革命、电气化都已经过了20多年,可见古代是没有隐私权的概念的……”
冯见雄说到这里,其实还没完,他也没坐回去。但谷和仁已经迫不及待地打断了他,插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