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标者必须当场付清足额投标数额。
这个原来就有,不过变动了底价的足额资金,已经和以前的足额资金非同一般了。
第四,如果中标者欠钱不交,每天百分之十惩罚性利息。
这个也和以前一样,只是欠得更多以后,这个惩罚性利息也非同小可。
这个看似和第三条有矛盾,实际是是百里良骝的灵活措施,
如果有人一时没有凑齐但是实际上是有钱的,经过百里良骝允许,可以延缓。
如果不得批准的话,那个人就失去了中标资格。
第五,十天期满依然没有交齐投标款,取消中标者资格,所有的已付款全部罚没,仍有不足,继续追缴。
这个原来就有,如果你有可能面临这个结局,还不如一开始就消停点儿,看看热闹就走人。
第六,以前若有不同,以这个版本为准。
这一条以前没有,但是很重要,这是公子婠霭在宣示她的权威高于一切��
不得不说,这个底价一条,就浇灭了许多人的野心烈火。
第二条也是让人头皮发麻!
即使能进入底价所设立的门槛,能在以后接着来的涨价搏杀中生存吗?
即使能生存一两轮,能坚挺到底吗?
如果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自己有把握获胜,那么他们也就止步于此了。
可以说,这第一条、第二条两条合力,可以绝杀大部分实力不强的竞标者。
其它几条,则让他们进一步看到了没钱的悲哀。
腰包不鼓,还是早点儿偃旗息鼓走人算了,别硬挺!
硬挺的结果,不但丢人,还丢钱。
想借改变了规矩的借口发发飙,那个小二黑的榜样戳在那里,谁也不敢撒泼放肆。
而且现在的巧妙布局,也让他们人单势孤,想聚众闹事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