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世事无常再参军

简明月无所谓的笑道:“其实参军也不错,凭我的本事,混个将军当当轻而易举。要是能混到高层,控制美国-军队,比当大亨更好。至于你,去不去真的没关系,他们要的是我,你只是个添头。”

罗根无奈的道:“维克多,不要总用这种话打击我好吗?我已经免疫了。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我跟定你了。”

简明月叹口气道:“好吧,既然你想跟着我,那咱们就一起。不过你要有心理准备,跟着我当兵就要守军队里的规矩,甚至我会对你要求更加严格,你可要有心理准备。”

罗根轻松的笑道:“就算不在军队里,你对我的要求放松过吗?我觉得去军队就是去度假。”

两人说笑了一阵,就此决定了未来几十年的路。又过了些日子,法院开庭了,简明月要去受审。不过他就是坐在那而已,看着弗兰克中将特意为他请来的大律师和公诉人唇枪舌剑。

大律师就是大律师,一通辩论下来,生生将简明月说成是见义勇为、勇斗恶势力、为保护弟弟勇敢自卫的好市民。而陪审团成员都是从普通市民中选出的,他们对黑-帮也向来没什么好感,所以当真让简明月无罪释放了。罗根当然是欢呼雀跃,只是他和简明月刚走出法庭,就见弗兰克中将已经等着了,直接将他们带去了军营。

由于简明月的实力强大,所以刚参军就被授予了中尉军衔,罗根则给了个少尉。至于有人不服,那也好说,军人都是崇拜强者的,简明月和罗根直接打服他们就好。徒手搏击,来三十二十的根本不够看,这两兄弟如同来自丛林的猛兽,根本不是人类可以力敌的。

本来简明月以为当兵是件很容易的事,他在现实中就是军校毕业生,又在副本的二战期间指挥过千军万马,摆弄一下十八世纪的老古董军队还不是轻而易举?可没想到时间相差一百多年,军队也有极大的差异。

别的不说,单单是枪械,这个时候使用的还是单发步枪,叫做夏普斯步枪,子弹的弹壳还是纸的,打一发就要装一发。就这,还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步枪了。这样的武器,就要有相应的战术配合,现代的战术肯定不合适,只能用排队枪毙的办法,才能保持火力密度。

简明月这个自以为的老油条,只能无奈的从头学起,适应老式的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