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和斯纳通两夫妇的创业计划,林克相当支持。现在各行各业实际上都已经发展了起来。而托马森公司的业务,实际上是一个变相的基金。他们可以通过托马森控制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
说白了,托马森公司就是一个专门为了兼并其他公司而设立的企业。
尼尔善于分析,而斯纳通善于并购。托马斯公司不仅自身实力雄厚,身后还有林克的奥泽特银行集团和几家金融投资公司。不管是在资金还是行动力上都有很好的基础。
不过他们之间也暂时只是有一个意向。虽然彼此之间是朋友,但在财务方面必然还是要分清楚的。
首先托马森投资公司的资产必须要核定清楚。而这个股份构成中,林克占78,斯纳通占了12,另外的10是其他员工的期权。而尼尔可以先直接从林克手中按照股价购买12的股票。
卖给尼尔的股份,林克没有要求什么溢价。托马森公司现在没有多少负载,每年却都有相当高的利润。通常来说,想要收购这样的公司股份,都是需要溢价的。
但是林克既然希望和尼尔他们快点发展起来,也就没有计较那些东西。
然后尼尔和斯纳通两人需要将自己筹集到的资金,再投资到公司,渐渐稀释林克的股份。但是他们决定,需要保持员工的期权比例不变。因为投资增加的股份,留给后进公司的职员有机会获得期权。
在这个过程中,林克的股份不可能一下子变成35。因为尼尔和斯纳通都没有足够的资金。但他们夫妻可以自行商定,两人各自拥有多少股份,然后给自从自己的分红或者其他收益不断投资到公司。
按照双方谈好的,林克减持的最低比例是35。而尼尔和斯纳通则要占50。剩下的5,留给克莱尔,如果他真的要投资的话。
一家企业这么重大的股权变更,手续自然不少。不过还好托马森公司并非是上市公司,要不然还要停牌等等,更加麻烦。
不过斯纳通和林克谈到自己的日后经营策略是也提到:“如果真的想做大,托马森公司最好是上市。”
上市最大的好处是在将自己手中部分的股票变现赚钱,并且让公司筹集到更多的资金用于经营。林克自然不会反对。当然,他们想要控制托马森,就不可能出售自己的股份。
托马森公司的股权变更手续还要办理,奥泽特财投公司管理者也需要慢慢上位。所以,尼尔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