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一章 打官司去

美国的法律规定,非法获得的证据为无效证据。比如刑事案件中,警察如果没得到搜查令就去搜查,哪怕获得再多的证据,那些证据都是无效的。如果这些证据是关键证据,只要辩方律师证明那是非法获得的,那么被告就基本赢了。

现在他们是民事案件,但是在诉讼中,也要求原告方取证。而被告方只要证明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起诉的罪名就可以。

麦卡利也说:“关键是现在的舆论倾向于被告。纽约检方也在采访中声称并没有收集到充分证据足以起诉胡尔·唐纳德有不正当商业竞争嫌疑。没有对胡尔·唐纳德追究刑事责任的计划。这实际上是给了社会一种倾向性的舆论引导。”

“我们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吗?”

“证据只是庭审中其中一部分。而且证据有时候并不是都能起到关键性作用的。”

林克说:“既然这样,我们就做我们能做的。”他虽然想要告死胡尔·唐纳德,但他也自知自己没办法操控一切。

贝拉说:“能准备的,我们都已经做了。比如陪审团的选择上,我们曾经否决了三名法院选定的陪审员,不过辩方律师也否定了一名。现在的陪审团有四名黑人。而我们不接受不一致的判决。这对你赢得官司应该有一定的帮助。”

这个事情林克在来之前也听说了。黑人虽然和黄种人不是同一种肤色的,但在过去几年里,美国社会越来越严重的种族对立中,黑人受到的歧视比之前还要重一些。根据他们收集到的证据,有四个黑人陪审团,对他赢得庭审确实有帮助。就算白人陪审员想要倾向胡尔·唐纳德,只要有一个黑人陪审员意见不一致,案子就不会结束。

还是那句话,他有的是时间和胡尔·唐纳德拖。现在的情势于他有利。

“最好是那样吧!”

“林克,我们根据口供笔录书上的问题做出的预判,你能记住吗?”

“绝大部分能。”

“那就好。如果辩方律师在你作证时问到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时,可以暂时不回答。我会想办法反对,你也可以有时间准备。如果法官支持的我的反对动议,你当然可以不用回答。”

因为有证言笔录,所以通常律师问的问题,实际上是曾经回答过的。他要记住之前的回答,不然在法院上说出的证词和笔录证词不一致就是翻供,会被认为不诚实。但是律师也可能会询问时,问一些之前没有问过的问题。那些问题有可能是无需回答的,也有可能是必须回答的。这要看己方律师的对法律的了解和反应能力。

接着,马修他们针对林克的回答,对一些辩方律师可能提问的问题做出一些预判,同时提示林克该怎么回答那些可能的问题。

这些都是庭审之前律师应该做的。为的就是尽量避免在作证时被对方律师捉住证言的漏洞。

这也是为什么富人遇到诉讼案时会聘请一个律师团。这个律师团并不都是要和他一起出庭的。而是为了在证据和庭审上做过各种判断和估计,并且对案件进行分析,谋取陪审团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

可以说,林克因为让三个律师一起处理这个案件,其实已经算是很节约了。

这也是他觉得自己的证据已经很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不能胜诉,那也是律师的问题。

三个律师到了将近凌晨才离开酒店。他们还留下了一份模拟询问时留下的笔记,希望林克能在上庭之前多记住一些,以便应对辩方律师突然提出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