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想到这个办法,但是也不肯定是不是行得通。那不能怪他,美国的各种法律书籍叠起来可能比人还高,便是做律师的,也未必能了解美国所有的法律。他更加不可能。
于是,他拨打了贝拉的电话,说了自己想要在牧场内搞一个小型的屠宰场的打算。
最后他问贝拉:“如果我那样做,法规上有没有什么限制?”
“限制肯定是有的。但是usda(美国农业部)和fda对此只是做出一些检测指标限制和场地环境上的要求。只要各项指标通过,可以申请销售许可。”
“需要什么样的要求?”
“我将资料整理一下发给你。”
林克收到资料后,仔细看了。发现那些法案其实已经相当的老。对这些方面的设限也不算太过苛刻。甚至如果不是要在超市销售的话,连申请销售许可都不需要。但是他屠宰的牛不可能只在自己的农场内销售。
说起来很奇怪的是,对出口到美国的农产品,fda会要求出口国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等等等,但是对于本国企业生产的食品却不要求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产地信息。
在屠宰场地方面当然也没做出太多的要求。但是那需要有一定的资质的肉类加工商生产的牛肉才能在市场上销售。不管是自己开店,还是要进超市。
如果他屠宰的牛肉可以进超市当然好。但是大的零售商和华尔街的关系很密切,而约翰·马龙有能力影响华尔街。小超市连锁,也很容易受到影响。
因为全美的食品生产也非常集中,而那些企业和华尔街之间关系,想来也不会简单。小超市也很容易被影响到,其他产品一旦被停止供应,那样的小超市连锁就可以等着倒闭了。
他那样想也许有点迫害妄想。但他不想一而再地为了这个问题,能一劳永逸当然是最好不过的。
他觉得自己销售更好一些。只是开店的成本太高,而且仅仅销售牛肉,恐怕也没人愿意专门去一店铺买牛肉。在美国,有一些城市也有专门的菜市场,但一切东西在超市都有,很多人更愿意去超市。但那样私人开设的菜市场那个通常是蔬菜市场。牛肉猪肉那样的东西,绝对不会让你看到有骨头,销售的牛肉通常直接是打好包装送到超市去了。
他琢磨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不过这个办法需要有人帮他。
他拨打了一个电话:“哈利,今天什么时候下班?”
“还是和往常那样,晚上八点。你是准备请我喝酒?”哈利哈哈笑着说。
林克笑了笑,说:“那就晚上八点,我约比尔。我有些事想和你们商量。可以吗?”
“ok。晚上八点,什么地方?”
“你的店旁边的咖啡屋。如何?”
“不是喝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