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人都盯着凌宇要给什么礼物的时候,凌宇摸了摸手腕。
在这里,除了浅沫的几个闺蜜外,所有人都知道凌宇是凌大师,是威震一方的大人物,他给的礼物,肯定很贵重吧?不然不符合凌大师的身份啊。
此刻,无数双眼睛盯着凌宇。
凌宇把手腕上,戴着的那个沉香手串,缓缓解了下来。
这手串,是他开始创业的时候,阮敏做的第一个手串,对凌宇来说,意义非凡。
此刻送给浅沫作为生日礼物,再合适不过。
“这手串,对我来说很重要,送给你,戴着它,就像我每天都陪伴在你身边。”凌宇把它塞入了浅沫的手里。
浅沫愣了愣,心里却无比感动。
这手串浅沫现凌宇一直戴在他手上,从来没有摘下来过,对他来说,意义非凡,可没想到他却送给了自己。
“谢谢,这手串,我很喜欢,是我今晚最喜欢的礼物。”浅沫眼眶有点湿润。
“戴上看看。”凌宇说道。
浅沫戴在了手腕上,配合着她的气质,当真很好看。
这手串,在她的手上绕了三圈,代表着三生三世都要把对方栓着。
“就一个破手串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浅沫,你要是喜欢,地摊上满街都是,要多少我给你买多少。”
“就是,浅沫,这破手串,你怎么说是你最喜欢的礼物呢,你把大家的礼物当什么了?”
几个闺蜜,立刻愤愤不平,对凌宇的鄙视,非同一般。
她们一致认为,凌宇穿着普通,本来就是个土包子,那手串自然也是地摊货,真是寒酸死了。
他连送个礼物都这么寒酸,也好意思拿得出手。
浅沫可是富千金,他怎么不拿镜子照照自己,这样就泡了浅沫,可以少奋斗三百年,连三十年都算是少的了。
他的这碗软饭,吃得真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