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连锁变化(一)

革宋 绯红之月 2134 字 9个月前

如果是二十年前提出这么一个建议,赵嘉仁估计无法获得支持,现在的舆论明显对赵嘉仁有利。大宋的皇家陵寝已经遭到了两轮残害。北宋覆灭,金兵对北宋皇陵大加戮害,官家以及埋葬在官家附近的大臣陵寝遭到金兵掘墓。临安总投降之后,蒙古人挖掘的可不止宋理宗一人的墓。历代南宋官家的坟墓也被蒙古军盗取。

按照古法,大宋官家会选择一大片地方,等到他们的去世的时候,找一个地方挖出深深的洞穴,放入棺椁,最后填埋上。只有在这一大片地区的边缘立一个无字碑。并无具体的坟丘。

除了官家再也不起陵墓之外,包括普通人的墓葬也要改革。赵嘉仁规定的埋葬与大宋火葬的传统结合。采取灵塔供奉与林木埋葬两种可选择模式。

火葬并不是现代社会“移风易俗”的产物。如果火葬被称为先进的话,两宋时期的开封、临安、河东路、两浙路等地,都盛行火葬。理由很简单,因为土地缺乏,死者与生者争地,“河东人众而狭,民家有丧事,虽至亲,悉燔爇,取骨烬寄僧舍中。以至积久弃捐乃已,习以为俗。”两浙路也一样:“吴越之俗,必积累而后办。至于贫下之家,送终之具,唯务从简,是以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

不独贫穷人家“以火化为便”,江浙一带的富贵人家也多选择火葬,“浙右水乡风俗,人死,虽富有力者,不办墓尔之土以安居,亦致焚如僧”。马可波罗游历杭州时便见过当地人的火葬仪式:“富贵人死,一切亲属男女,皆衣粗服,随遗体赴焚尸之所。行时作乐,高声祷告偶像。及至,掷不少纸绘之仆婢、马驼、金银、布帛于火焚之……焚尸既毕,复作乐,诸人皆唱言,死者灵魂将受偶像接待,重生彼世。”

由于火葬之风盛行,宋代一些城市还出现了火葬场,时人称之为“化人场”。南宋临安城少说也有数十处火葬场,其中16处因为“建置年岁深远”,到宋宁宗嘉定年间,差不多都荒废了,宁宗又“诏令临安府将见存化人场依旧外,其已拆一十六处,除金轮、焚天寺不得化人外,余一十四处并许复令置场焚化”,重修了14处火葬场。临安还出现了类似现代“殡仪馆”的服务机构,设有专门的房舍供人存放骨灰罐。

以前的复古埋葬的理由其实也差不多,都认为死者不要影响地上人民的正常生活。两边一结合,复古政策的内在逻辑就变得极为自洽,还非常有道义可言。

至于具体执行,赵官家则把水土保持林带的概念引入。有些地区是水土保持区,所以不能对其林木地区进行砍伐。只要大宋还存在,那些地区的风水就不会发生变化。在那些地区安葬的人们就可以不被打扰。

至于灵塔保存就更简单,人们在灵塔里面买下或者租用一个储存骨灰的位置。大家不仅可以享用自家香火,还能稍微蹭点别家香火。一座灵塔可以修的很高,里面有成千上万的位置。死者与生者争地的问题会被化解到最低。

包括制定制度的赵嘉仁自己都觉得‘崖山之后无中国’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以宋代的文明程度,后面的明清拍马也赶不上。

这消息一出,赵嘉仁的二哥赵嘉礼就找到了赵嘉仁理论。赵嘉仁只问了一句‘三代的皇帝难倒不比后世的皇帝尊贵?’赵嘉礼就有些回答不上来。三代之治,那时候的皇帝在中华后世享有无比的声望。然而作为代表的大禹亲自拿畚箕、铲子与手下人一块儿干活。他的手脚磨出厚厚的一层老茧,小腿上的汗毛都在劳动时磨去了,大腿也因艰辛的劳动而累得几乎皮包骨头。绝没有髀肉复生的问题。更没有听说大禹给自己修建豪华陵墓的问题。

辩不过赵嘉仁,却不等于赵嘉礼就这么乖乖服输。文人会在强权面前跪舔,会在异族面前屈服,却从来不会在道理面前认输。赵嘉礼觉得自己此次前去了赵氏聚居地泉州,与赵氏宗亲们联络。有必要以宗亲的势力让赵嘉仁面对现实,放弃冠冕堂皇的复古想法。

泉州的赵氏宗亲并不知道赵嘉礼准备骚扰大家的日常生活,其中一位赵氏女科长走进了泉州检察院,进了特别检察官陈道清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