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山间泉水,加上干硬如柴的牛肉,如果没有一个钢铁般强大的胃,是绝对消化不了这些东西的。
哪怕在两年前,曹评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会靠这玩意维持生命。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吃饭只是维持战斗力的必须功课,而不是享受。他的享受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让敌人在他们的面前,战栗惊恐,匍匐跪倒,绝望嘶吼,快速覆灭。
每到休息的时候,曹评就会拿出一柄一尺二寸长的匕首,然后认认真真在柄上划一道标记。
匕首是老祖宗曹彬留下来的,据说匕首的第一任主人就是那个很会填词的亡国之君李煜。
这是一柄很有故事的匕首。
曹评在上面划了第五道痕迹,表明已经有5个部族被他们干掉了。稍作休息之后,他们又要奔赴下一个部族,曹评计算过,他们携带的火药和火油只够打两场偷袭战,结束之后,必须后撤补给。
算起来一次出战,他们已经消灭了两千多人,而自身只损失了5个弟兄,交换比例达到了惊人的一比四百,绝对可以引以为傲了!
“头儿,有情况。”
一个憨头憨脑的士兵突然凑了过来,呲着板牙,嘿嘿一笑,“俺发现了一伙青唐兵。”
“多少人?”
“有六七百吧!”
曹评摇了摇头,“不行,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只吃肉,不啃骨头。”
“头儿,你听我说完啊。”士兵笑道:“他们押着几千匹战马,还有不少牛羊,可肥哩!”
曹评心中一动,居然是后勤部队!
他兴奋跳起,“你丫的怎么不早说!大家都特么打起精神,干一票狠的,咱们骑着马回家!”
狭窄的山谷,绵延近十里,最窄的地方仅仅能并排通行两个人,士兵不得不牵着马才能安全过去。
董毡选择劳师远征,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决定,他不得不从各处征调物资,如今已经是深秋,寒冬随时降临,牛羊就是部族牧民的生命,少一点就可能过不去冬天,但是却没有办法,只能拿出来,供应军需之用。
负责押运这一批战马牛羊的头领名叫瞎药,是瞎毡的手下,曾经他最积极效忠木征,结果董毡来了,他又立刻换了一副嘴脸,拿出百分之120的殷勤,去讨好新的主子。
“头儿,他们都进来了!
“好,动手!”
瞬间,有士兵点燃了峡谷两端的火药,顿时爆炸惊天,崩落的石头挡住了前进和后退的道路。
从山顶滚落的石头像是冰雹一样,牛羊马匹,还有那些士兵,全都被笼罩住了。
当下面人死伤过半,狼狈不堪的时候,曹评他们才冲了下来,用弩箭,将一个个青唐兵射死,作为这支人马的统帅,瞎药获得了重点照顾,他带着亲卫想要和山字营拼命,结果迎接他的是十几颗黑乎乎的铁球。
等到硝烟散去,瞎药已经荡然无存,连一块碎肉都找不到,曹评只在一堆乱石旁边,发现了一柄镶满宝石的弯刀,作为战利品,他毫不犹豫收藏起来。
曹评带着残存的1800匹战马,还有数千头牛羊大摇大摆,回到了临洮堡。
等待他们的是空前热烈的欢迎,一百士兵,半月之间,长驱千里,灭杀五个部族,缴获丰厚,山字营迎来了一个开门红!
“好小子,有你爹年轻时候的样子,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