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阿什利身为南方军高级将领遗体应该着南方军服并披蓝旗下葬,但因为南方已经战败,让保护总统而死的英雄穿败军军服明显不合适,但南方又坚决反对其着北军军服,最后经过多方协商青年穿了他生前最喜爱的礼服,披星条旗下葬。
而这身礼服正好是在新泽西学院二年级毕业舞会上,他与狼先生共舞时穿的那件。詹姆斯几乎是自虐般回忆起那个月光朦胧的夜晚,他偷偷潜入新泽西学院的大礼堂,青年越过重重人海发现他的那一刻眼睛瞬间发亮。他们借着窗帘的遮挡偷偷接吻,再牵手去僻静的花园跳舞。当时礼堂二楼有个露台,他先跳下去,再接住一跃而下的青年,两人摔倒在细软的草地上笑成一团。
现在,那个拥有明亮笑容的青年再也不会回来了。
泪水模糊男人的视野,他仰头哀嚎,冰冷的月光将他的影子拉长成可怖的黑暗。菲利普在男人哀嚎的同时也仰起头,凄厉的狼嚎一声接一声,仿佛每一声哀鸣都是一次泣血。狼崽眨动蓝汪汪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地碰碰青年的脸颊,然后像是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圆溜溜的眼睛顿时溢满泪水。小家伙学着巨狼的样子仰头挺胸,嗓子里发出稚嫩的长啸,虽然依旧是奶泡音但已经没有丝毫可笑的感觉。一大一小两只狼,连续不断的嚎叫久久回荡在空旷的墓地里,天明才歇。
将断爪和青年埋在一起,詹姆斯收拾好墓穴后悄悄离开,他没有带走爱人的遗体。这里是埋葬英雄的地方,他心爱的人埋在这里将将合适。
他本来就如同行尸走肉般活着,一个人将他的灵魂带回人世,现在这个人又将他的灵魂带走了,而且比从前更加彻底。青年留给他的画一直随身携带,每当思念没顶觉得支持不下去时詹姆斯就会打开看看。
但渐渐地,他不敢打开了。画纸已被他的手磨薄,颜料也因为没有真空保管开始褪色,想得狠了只得摸摸画布稍稍缓解。
詹姆斯开始还以为时间能抚平伤痛,毕竟金刚狼总是愈合很快,但现实却是无论看什么都会想起,无论发生什么都像是一种提醒,一次次撕开伤口,鲜血淋漓。
何况他又是那么著名的人呢?能想起他的机会太多了。
阿什利·威尔克斯将军,南方著名爱国将领,所有中学考试和军校教学都避不开的英雄人物。
连成绩最差的高中生都知道威尔克斯将军拥有卓越的军事天赋,精通五种语言,在音乐、美术、歌剧等方面也颇有造诣,是位难得的天才人物,符合世人心中完美绅士的所有想象。
稍有见地的大学生都能说出威尔克斯将军的生平事迹,例如他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师从约翰逊河学派创始人托马斯·科尔先生;南北战争时期更是得到军神罗伯特·李将军青睐,指挥多起著名战役,尤其擅长以少胜多;最令人称道的是威尔克斯放下南北成见以身拯救林肯总统,为美国从国际金融家手中赢得经济自由争取了宝贵时间,使财政新政得以继续推行。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将领,佐治亚州克莱顿城甚至树起一座铜像,多年后成为当地著名的旅游景点。
他的痕迹无处不在,他又怎么能忘记呢?
詹姆斯疯狂地寻找爱人曾经生活的足迹,踏过对方曾到达的每一块土地,直到精疲力尽停在克莱顿。小城的老建筑早就在南北战争中被北方付之一炬,十二橡树如今不过是一片焦土,但男人不在意。他砍下树木,亲手搭建起一座林间小屋,正对着十二橡树的方向,只要他想一睁开眼就是爱人长大的地方。
直到战火再次燃起,哥哥找上门来,男人再次投入杀戮的人生。
沧海桑田,詹姆斯已经习惯孤独和血腥。短暂的休憩接连更庞大的战火,他仿佛拥有新的生活,认识新的朋友,和一群同样拥有神奇能力的人一起战斗,还对自己的族群有了新的认可——变种人。
他似乎已经忘记一百年前的爱情,忘记曾痛彻心扉、彻夜难眠,连同青涩的自己一起被埋葬在旧日时光里。再看见历史书里的威尔克斯将军,他已经能够面不改色地翻页,只剩下心尖上若隐若现的几缕惆怅。
时间往后走了很久,直到崔斯克因为一己之私枪杀无辜民众,他才心脏一惊,再次想起那个眼神温柔的少年。想起他痛苦的眼泪,想起他放下的枪口,如果是阿什利,他绝不会滥杀无辜民众。
“我退出。”理念不合爆发激烈冲突,詹姆斯丢下狗牌正式和上级决裂,也和相伴百年的兄长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