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穆滨城在跟琉夏说话的时候也没有闲着,已经将篮子提进了厨房。将野兔放在铜盆里,开始剥皮,
琉夏也一边听着,一边把锅里的山菌粥盛出来,然后又将黄瓜洗净之后,削皮切成条状,用酱油,蒜泥,香醋,香油调成酱汁,做了一道简单的凉拌黄瓜。
穆滨城动作娴熟的剥下兔子皮,就想把皮毛和一些不想处理的内脏一起拿到林子里扔掉。
“那个皮子,应该可以卖掉吧。”琉夏不太确定的说。她也不是很清楚这灰扑扑的野兔的皮毛,能不能卖钱,只是知道李家的亲眷,一到冬天,就要穿上厚厚的皮毛衣服。
穆滨城拧起那张毛皮,“卖倒是能卖,不过需要销制。而且这种野兔的皮毛的确不怎么值钱。”
“哦~”
琉夏的声音有些低落,不过还是询问道,“只会用盐简单的销制。但是我觉得卖掉不划算,不如我给你攒个袍子吧。”
说做就做,吃完早饭之后,穆滨城就开始处理野兔的毛皮,用刀反复的刮去皮毛内部的碎肉脂肪,同时烧一锅热水,加入食盐,浸洗,浸泡。如此反复几次之后,穆滨城就将兔皮拿到外面的太阳底下去晾晒。
穆滨城在做着这些的时候,琉夏当然也没有闲着,不说她承接下来的绣活儿还没做,就连早就跟穆滨城说好要做的衣服,也一直没时间做。
考虑一番之后,琉夏决定先给穆滨城做一套打猎是穿的粗布麻衣,一是简单,而是因为穆滨城本身就带着换洗的衣服,所以并不急需一件拿得出手的好衣服。
仅仅一上午的时间,琉夏就给穆滨城做好了一套打猎穿的衣服。
衣服是对襟,为防止在山林中行走的时候,被无处不在的植物割伤,所以虽然是夏装,琉夏做的是末端收紧的长袖,长裤。
没有多余的花样,琉夏只是用针线,将裁减下来的衣料,细密整齐的缝制在一起。
而今天家的两个人,都觉得气氛安逸交融的很。各自做着自己手头的活儿,可是只要偶尔一抬眼,就能看到另一个正在认真做事的人。
穆滨城手头的活不多,毕竟一只兔子的皮毛体积有限,并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况且这还只是第一次销制。
等这块兔子毛皮风干之后,跟今天同样的动作,还需要重复一遍,如此重复三遍,这块小小的皮毛才算是真正的销制完成。
可以说这样的销制耗时费力,可是一想到琉夏到冬天的时候,就能穿上自己销制的毛皮衣服,毛茸茸的一团站在自己面前。
只要想象到那样的画面,穆滨城就觉得能够得到超额的报偿。
可以说今天琉夏和穆滨城两个人,都在为给对方做一件衣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