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叔是镇上的邮递员, 风雨无阻干了快十五年,以前条件不好,没有快递车,因为业务范围广,镇上有的的地方偏远,是骑的马。
袁叔笑得和蔼,“是啊,局里给配了自行车,方便。”
原身的母亲吴英姿给她寄过信,都是袁叔送的,所以两人算认识。
方橙以为袁叔只是打招呼,没想到是有事,他在挎包里翻了翻,说,“正好找你,昨天去桃李村,你们搬家了是吧,跟邻居打听,才知道你去了田杏村,还想着今天再给你送去,你们这个地址,以后得改。”
“找到了,在这儿。”袁叔把信封递给方橙,“喏,大城市来的信,拿好,走咧。”
方橙和袁叔说再见,翻到信封正面,写着【英姿】两个工整的字,确实是亲妈寄来的。
吴英姿已经很久没有给原身寄信,方橙心里好奇,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儿,但总感觉不会是什么好事儿。
走过人流量多的大路,拐进村道,方橙这才迫不及待地把信拆开来。
写了满满两页,说不得吴英姿的字如其人,娟秀整齐,看起来很舒服,很有美感。
就是这内容让人看了并不舒服,毫无好感。
很古典的老派写信方法,开头是问女儿最近安好与否,接着便开始说她自己最近的状况。
吴英姿离开春风镇,回了大城市后,按照家里的安排,嫁给了一位据说家世不错的男人,在纺织厂工作,是个小领导。
和他结婚后,吴英姿生了一儿一女,儿女双全。她回城很早,方橙没几岁就回去了,在知青里算是个意外。
吴英姿有个弟弟,当初她下乡,是因为家里没人去,后来弟弟长大了,就找关系把她替回去了。
回去那么久,早就把原身这个女儿忘得一干二净。
方橙心里猜测,也不知道吴英姿有没有瞒着对方,不让知道她生过孩子这件事。
十几年没联系,到了方橙二十岁,才忽然给她写信嘘寒问暖,总不能是忽然良心发现吧。
别说方橙,原身自己都不信的。
你说她像是良心发现,可自从二十岁开始通信,到现在好几年,写过的信屈指可数。
怎么想都觉着不像,总不能是把她当笔友了吧。
信里,吴英姿说了最近老大,也就是儿子身体不太好,小小姐,也就是女儿,刚考上高中,成绩很好,样貌好家世好,大家都喜欢她。
这关她什么事儿,方橙凝眉,又是老大,又是小小姐,那原身是什么?
不存在的孩子?
就这,还敢来和她忆苦思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