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黎怔了下,不自觉笑起来。
周进果然很擅长缝补,不止是缝补东西,还擅长缝补人的灵魂。
沈书黎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垃圾场的破烂玩具,幸运地被周进捡到,然后被洗净,再被一片片缝补起来。
周进突然说:“你呢,你的兴趣爱好是什么。”
沈书黎眼神变了下,又逐渐坚毅:“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商业版图。是不是很无趣?”
周进笑笑:“不。看起来要比我的兴趣爱好,更加宏伟,更加有追求。”
沈书黎却摇头:“我也是在追求一种成就感,本质上,我们追求的是同一种东西,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
“我却觉得,你的兴趣爱好更好些,因为它很容易实现。如果能让自己快乐的办法,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这其实特别幸运,特别幸福。”
而他无法从生活上的这些小事里,获得成就感,只有理想的实现才能稍稍让他感受到喜悦。
沈书黎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幸。
因为这注定,他这辈子,或许会过得很辉煌,但却要过得很辛苦,一直在往上追求的路上,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很累。
是周进,让他体会到了另一种活法,让他从一些小事上,也逐渐能感受到幸福。
沈书黎转头朝周进笑:“所以你很好。你做自己就好,我很幸运能加入你的人生。”
周进看着他,只觉得心口温热一片,仿若松风轻拂,难忍触动。
他突然就想起,一片久远的记忆。
那时还是高中,一个月底周末,学校放假,他在回家的路上,帮爷爷捡马路边空的矿泉水瓶子。
结果被同学看到,他们都嘲笑他,说现在这个年代,哪儿有人会吃不起饭,会穷到要捡垃圾过活的地步,说他装,故意摆出那副造孽样。
当时周进因为紧张,口袋破了,空瓶子滚了一地,他在一片哄笑声中,忍着屈辱去捡回来。
却突然有一道身影,也蹲了下来。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本该握着画笔,或弹奏钢琴的手,帮他挨个捡起了肮脏的空瓶子,放在了口袋里。
然后那人就那样淡然地离开了,周进甚至没来得及说声谢谢。
沈书黎一直是个很包容,很温柔的人,他尊重人,尊重事,尊重一切,哪怕不理解,他仍然能包容地尊重。
这朵高岭之花,看似高傲,实则他从不高傲。
周进一直都知道的,他感受过好几次沈书黎的温柔和包容。
所以那天,他才会踏进沈家大门,跟沈书黎求婚。
因为他知道,沈书黎或许不喜欢他这个人,不喜欢他的性格,但绝不会挑剔他是个穷糙汉,绝不会因为家庭和各方面,以及自身的优秀,而瞧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