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黎想了半天,没个结论,于是又打开论坛,搜索:怎样才算喜欢一个人?
点进评论最多的那个帖子,他挨着一条条看。
——想牵他,想抱他,亲他,想跟他爱爱
沈书黎望着天花板,幻想了下。
周进的手掌那么大,那么厚实,手指虽然有很多老茧,但形状却很好看,竹节一样修长。
嗯,他确实很想牵,想知道是什么手感。
而且很奇怪,即便他没牵过,却总觉得,牵起来应该是一种很让人安心、温暖的感觉。
周进的身材很好,野性粗狂,但又不缺乏少年气息,沈书黎没看过衣服下的风景,但猜测周进应该有腹肌。
抱起来,估计触感会偏硬。
周进的唇有些薄……沈书黎想着亲上去的感觉,倏然把自己想得红了脸。
……他在干什么。
沈书黎忍无可忍地闭上眼,又睁开,觉得自己无耻。
偷偷亵渎别人,进行那方面的幻想,没有比这更无耻的了。
而且,对一个人有那些反应,不过是好色吧。
沈书黎犹豫着点开这条评论的回复,果然看到了跟他意见一致的网友。
——那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美女,我也想亲想抱,不可能我每个都喜欢吧。
——滚,你那是种马。你怕是平等地对一切长得好看的异性,都会产生欲望
沈书黎很赞同,又往下翻,看到楼主的回复,手指下意识顿住。
——不排除楼上那种种马。但我这里说的,是那种过了外貌诱惑后的情况,比如对身边已经很熟的朋友。欲望,是对一个人内心的真实反应,你对他有欲望,这基本就是喜欢了
沈书黎回想了下,刚认识周进的时候,他对周进的外貌,虽然不反感,但也并不那么喜欢,还觉得他有点凶。
现在,已经过了外貌诱惑期了,却是越看越觉得,这个男人很好看,至少对他来说,很诱惑力。
这就是喜欢了?
沈书黎还是觉得,有点浅薄。他接着往下翻。
——也可以用别的方法去判断,比如你经常想他,时刻想见到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你愿意为他破例,而且愿意多次为他破例,打破自己的原则,对他跟对别人,标准是不一样的。
沈书黎恍然,觉得这一条说得还比较中肯,于是点了个赞。
放下手机,他睁着眼睛平躺着。
不行,他需要再确认一下,自己对周进的感情。
—
翌日
去城里需要坐巴士,于是两人约定了在车站前见面。
已经十一月份了,入秋了有些天凉,沈书黎穿着一件浅棕色的风衣,立在人群里像一根挺拔的竹节,非常醒目。
手有些凉,就揣在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