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不是。起码我觉得不是。”斯蒂芬妮吞咽,“但坏消息,他是犯罪巷新出现的人物,标志就是头上的红色头盔,身上的武器包括匕首、刀跟枪。他的体术很好,但是不清楚具体的程度。他之前只参与了少数的小案子,比如阻拦劫匪跟小偷什么的,我这是第一次知道他跟丧钟有联系。”
蝙蝠之所以是蝙蝠,在于他们出色的侦探技术。不等斯蒂芬妮全部说完,蝙蝠洞内起码不下三道声音同时指出,“之前?”
她闭眼。
“红头罩在此之前没有伤害过市民。我在逃离后绕路回到最开始发现他们的附近,周围的妓/女们告诉我红头罩保护她们没被一个喜欢暴力还总是赖账的家伙欺负。”
“所以你之前听说过这个人物。”红罗宾道。
“yea,但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危险性也没有跟哥谭内其他任何主要人物有联系,well,今天之前。现在我们知道他竟然认识丧钟但这是今天才有的事。”
蝙蝠侠没有那么轻易被糊弄过去,“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他的?你知道他具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哥谭的吗?”
“我——”斯蒂芬妮深吸一口气,“我最早是在上周听说过这个名字,是这周从线人口中确认他的确存在。至于红头罩,我认为他最早是在三周前出现的。”
“三周那正好是小丑从阿卡姆出逃的时间。”神谕打字的速度更快了,“你确定他真的不是小丑??”
“我不完全肯定,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头盔下的脸,但是小丑的习惯、行为,跟使用的武器跟红头罩都不相符。”
“但并不代表不可能。”蝙蝠侠低吼,“如此重要的事你本该在听说的第一刻就汇报给我,而不是在被人追杀实在隐瞒不住后。搅局者你——”
剩下的话被摩托引擎的轰鸣盖住,斯蒂芬妮按下油门离开了。
她知道蝙蝠侠接下来要说些什么,真的,她已经听了太多次几乎都能背下来。在经过这一夜后她真的真的不想听。
第26章 the rage with (抱怨)
在下午上完长达四个小时的近现代文学课后,即便是杰森热爱文学回到公寓后也倒头就睡。等他醒来,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他打着哈欠拽着仍然沉重的身体从沙发上坐起来,肚子在大声抗议,但他却目光没有焦距地看着电视机上方的白墙发呆。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有几十秒,也许过去十几分钟,他终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拖着脚步朝厨房走去。
地板上的一个外卖塑料袋被他一脚踩住,差点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