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沿海小镇那个傍晚走的街道,海面的落日,昨晚的月亮。
他一个人走过很多很多次的轨迹,温霁替他写了出来。
难怪让他多读书,原是博尔赫斯的诗。
张初越扯唇笑,姑娘喝了三年洋墨水,都会念洋诗了。
他倒不会写这些矫情肉麻的玩意,他的爱只会做。
宴会厅歌舞升起,琉璃灯光明瓦亮。
一身高挺黑色长影往人群里走,穿得再暗也能惹来注意。
温霁正手持香槟与人敬酒,集团内部的酒会,有人穿得颜色艳丽,而她的岗位职能并不是应酬,穿得体面即可。
也有前辈好为人师,让她学习别的同事多姿多彩,这时有同伴笑:“温小姐惯着黑白灰,看起来更可靠,而且她性格内向安静,老板说非常适合当技术主管。”
张初越坐在隔壁就餐区,听着这话恍惚以为说的不是他那位无法无天的太太。
他眼皮一撩,看到她旁边站着位西装革履的精英男,普通话夹杂口音,听得他眉头皱,难为温霁还在旁边站着。
他站起身,忽然听见有人唤了声:“张先生!”
这个世上那么多张先生,温霁心里想,怎么偏偏是她那位张先生!
她此刻穿着正装,在他面前就像扮大人,浑身不自在,但又要严肃。
张初越看着温霁那张脸,小姑娘还化了点妆,看他时眼睛从下往上,颇有些正经。
“我是艾森通的客户支持员,之前的发布会也邀请过您,在北城,您贵人事多,我可记得您。”
张初越对他无甚兴趣,但他有职业病,记性好,道:“许先生。”
他还记得姓名,对方显然惊喜,笑道:“你今天怎么肯拔冗前来,要不是全场女士都往你这儿看,我都没注意到你。”
张初越的眼神越过他落在身侧纤细的身影上,同样是黑色着装,温霁的脸蛋像在发光。
注意到他的眼神,对方微微一怔,而后笑出了声:“我们温小姐虽然年轻,但已经结婚了,我看您还是再在场上挑别的女伴吧。”
说着,他还开玩笑地对温霁说:“你不知道,这位张先生桃花旺,听说几年前在我们展厅上就带走过女郎。”
张初越在听到他那句“温小姐已婚”时通体舒畅,后面的话就不大满意,开口道:“带走的那位是我太太。”
他的解释不大中用,这位许先生摆摆手笑道:“我知道,后来你又离婚了,诶,张先生,始乱终弃这种事我们很是同情,不过温小姐刚回国入职,对象又是同行业里的翘楚,两人在国外相识,不然我们都可惜她英年早婚。”
话一落,温霁瞳孔蓦地睁大。
张初越咬牙,逐字逐句:“国、外、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