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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为人夫 上官赏花 1891 字 10个月前

让他尝尝这种滋味!

温霁烧得糊涂,又不敢叨扰房东夫妇,更怕传染,但跟张初越说清楚后,她那焦虑的感冒倒是在她喝了一杯金银花水后好了。

原来真是上火。

恋爱的本质,就是这世上多一个牵肠挂肚、为他身体紊乱的人。

病好之后,温霁也联系上了这儿的留学圈,一切按部就班地办理手续,并且多亏她在乡下长大,动手能力强,甚至能给一些娇滴滴的公主们装家具。

凭这门本事混了不少饭吃。

当然也有人说谁娶了她就幸福了,这时圈子里的其他单身男士就起哄,接着便有男生单独约她吃饭,开着跑车,出入西餐厅。

她去到的时候才知只有两个人,对方点了不少菜,温霁说:“太浪费了。”

“餐前菜,主食,热菜,甜品,汤,酒,凑个好数八样,这是最基本的。”

温霁看着对方衣着光鲜,勾了勾唇,将她的婚戒戴了出来,去握高脚杯。

果然,男生的视线落在她无名指上。

温霁说:“我丈夫是个不喜欢浪费的人。”

“所以给你买这么廉价的戒指?”

他笑,梳了不知多少摩丝的油头都似在讽刺人。

温霁掌心托腮:“他一无所有我也嫁。”

男孩装腔地给她倒酒:“多少人出来了就不回去了,何必拘泥于从前,你现在有更多的选择,自由了才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温霁觉得他这句话颇有道理,她以前跟张初越结婚是为了各自前程,现在离婚也是,如今有了自由,他是不是能有更多选择?

于是吃过饭后,她给对方转了饭钱,并让他把自己送到一家珠宝店。

对方挑眉笑:“你应该脱掉你无名指上那枚戒指,我送你一样新的。”

温霁指尖摸了摸无名指上的指环:“以前他让我戴,我害羞不肯,现在分开了,又巴巴戴着,不过你说得对,这款式确实老土,不如你进去给我挑一枚男款,我送给我老公。”

男人心思明显想泡她,却被她玩了一晚上,最后温霁下了车,他脸色铁青地说:“不知好歹。”

圈子里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都爱让人捧着,温霁这种朴素不招摇的姑娘偶尔或许是他们的前菜,但她戴婚戒,跟人说她是乡下来的,靠老公出钱才能来留学。

一时间对她的兴致缺缺。

直到她第二学期拿了全额奖学金,并加入顶尖的计算机芯片智能实验室,那圈子里的人也就更约不到她了。

温霁很忙,日夜兼程,只有周日才终于抽出时间去医院。

拿着报告出来时,惨白的门一掀,有人迎面进来,她刚好抬着手压左耳,没提防撞了一下胳膊。

“sorry!”

温霁脱口而出,抬头,蓦地,对上一双缓缓惊愕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