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夜深了,快快睡下吧。”听见她的动静,一旁值夜的窕儿打了个哈欠道。

桃之将她扶到榻上,细心地掖了掖被角,眉眼里还带着笑意,打趣道:“小姐不用惦记,这喜服跑不了。”

别人或许不知晓,她们是小姐身边的人,最是知道小姐多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饶是小姐被养的娇了些,也愿意为着太子做香囊学书画,硬是将自己逼得成了京城极负盛名的才女。

甚至……不惜为着太子忤逆了老爷和夫人。

老爷和夫人最是盼着小姐好,可小姐偏要入东宫这龙潭虎穴,往日两袖清风孤傲的尚书令也被迫站了太子那边。

桃之轻轻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事已至此,便是小姐下油锅她也会跟着。

“……好。”沈卿欢眸子沉了沉,应声道。

那荒唐的圣旨已下,还如前世一般,她再嫁一次裴辜元。

一阵无力感涌入四肢百骸,她反抗不得,若是违抗此事等同于抗旨。

她不能再那般任性,为着自己,去赌全族人的性命。

逃不了,那就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天微亮之时,便听见街上的炮竹声响,大婚才有了几分真实之感。

街上百姓们议论纷纷,虚伪的恭贺声中带着挖苦:“当之无愧的天作之合。”

“失了名节的贵女,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太子殿下。”

“……不是说,今日东厂的人也会来吗。”她听闻不远处有人道。

沈卿欢坐在花轿上,便听着街上的喧闹声倏忽小了几分,她揭下了喜帕,神使鬼差地掀开帘子,便见一人驾黑马从她身边掠过。

马上的男子一袭玄色绣云纹,乌纱描金帽,玉带束腰间,冷傲孤洁又盛世凌人,似妖似邪。

这便是为她收敛尸骨的阉狗,谢谨庭。

这人同她印象中的阉狗不一样,寻常宦官在权贵面前伏低做小,弓腰屈膝满脸谄媚,谢谨庭不同,她从未见过这人弯腰,除了对着他当年那位干爹。

谢谨庭一到场,街上瞬间安静了许多。

宦官当道的时节,谁人敢多言几句。

“是谢秉笔,他们来了!”不知谁家的孩子叫喊了一句,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那孩子登时被自家大人捂住了嘴,街上静可闻针响。

人们都怕这孩子惹得谢秉笔不悦,到时他会下令处置了那孩子。

太监,不过是没了子孙根的阉奴,天底下最没心肝的东西。

可即便是宦官这等没心肝的东西,也远比裴辜元更重情重义些,她同谢谨庭素不相识,这人却愿意为她收尸,愈发衬得裴辜元冷血无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