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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季荞在店里忙活,凌霁仍然坐在店门口边做自己的事情边陪她。等她敲打完一个戒指,把戒指套在戒指棒上调整圈口时,凌霁问:“季荞,你想考哪所大学?”

季荞不假思索,马上回答:“当然要考北城大学。”

凌霁眉心微蹙:“为什么要考这个学校?”

季荞抬头看他,说:“你皱眉头干什么,北城大学是北城最好的学校,我当然要考最好的,你在这所学校我就不能考吗,我要跟你师生恋。”

凌霁:“……”师生恋!

他跟小媳妇是有好几条代沟吧,不知道她整天在想什么。

季荞不是不能考北城大学,他是担心她考不上。

不过他说:“那你努力吧,你考上才能跟我师生恋。”

季荞笑出声来:“想到能跟你师生恋,考大学都有动力了,我要去学校看着你,不让别的女生对你有非分之想,等你到三十多岁,估计那些女生就嫌你老,对你没兴趣了。”

凌霁抗议:“三十多岁就很老了吗,我们学校四五十岁的教授更有魅力。”

季荞莞尔:“怎么,凌教授还想让我看着你二三十年啊。”

凌霁唇角笑意明显,别人都说她古板严肃,但他又不是没感觉细胞,他觉得小媳妇在撩拨他。

第13章

季荞白天打金,晚上学习。

凌霁本来不愿意给别人辅导功课,但他觉得对季荞实在是太有耐心,给她讲题陪她做试卷也没觉得厌烦。

尤其是他看到她的书签时心情愉快,上面写着:为了师生恋努力读书,旁边还画着两颗重叠的带着笑脸的爱心。

早晨下楼,宋义兰一眼就看出儿子心情不错,她说:“老二,有啥高兴事儿,说说。”

凌霁言简意赅:“没。”

宋义兰觉得把季荞嫁给他真是英明之举,二儿子以前的确是很刻板不苟言笑又无趣的人,现在他有了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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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陈桃跟她妈一块过来,陈母拿了一根小金条,说要给陈桃打成一对镯子,留着给她以后当嫁妆用。

“季荞你还会打金项链啊!”陈桃看得兴致勃勃。

季荞说:“会,就是把金银拉成丝,做成环,连接在一块儿,再焊接好就行,就是需要耐心。”

她要练手,也就不觉得枯燥,以后做复杂工艺品主要靠手工,她要打好基本功。

而且打手镯跟戒指的人多,打项链的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