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蛊这东西顾名思义,会让江白砚渴求她的鲜血,就像吸血鬼的本能冲动。
然而吸血鬼的故事大多伴随凄美的糜丽之感,男女主要么咬手指,要么啃脖子,暧昧得难舍难分——
与她和江白砚的相处方式差了十万八千里。
先不说大昭讲究男女大防,就凭原主对江白砚满心戒备的态度,也绝不可能让他碰自己。
每每血蛊发作,都是由原主割破掌心,将血液滴在杯中,交给江白砚。
主打一个非接触式隔离。
从记忆中看,割破手掌只是一眨眼的事,但真做起来……
施黛握刀的右手微僵。
她生活在风平浪静的二十一世纪,受过最严重的伤,是切菜时不小心割破手指,以及八百米跑时摔了一跤。
每次看吸血鬼相关的电影,施黛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不是浪漫,而是好疼。
一个好端端的人,被当作鸭脖啃,能不疼吗。
看出她的踌躇不定,江白砚轻笑一声,递来一把明晃晃的黑金小刀:
“此刀锋利。施小姐只需用它划破指尖,再将刀交还于我便可。”
施黛:“指尖?”
指尖就那么点儿血,怎么滴进杯子里?
她微微一愣,一仰头,望见江白砚轻颤的长睫。
他显然疼得厉害,眼底没什么笑意,下唇不知什么时候被咬破,露出一个红艳艳的豁口。血渍散开,落在唇边那颗小痣上,格外醒目。
像是无声的催促。
见他这副模样,施黛哪里敢耽搁,手起刀落,在指尖割开血口。
疼痛如期而至,却比不得江白砚正在承受的半分,将黑金小刀递给他时,施黛忍不住想:
如果她是江白砚,肯定早就哭得没了力气。
接过小刀,江白砚垂头,将沾染鲜血的刀锋衔入口中。
薄唇抿起,舌尖触到刃上滚烫浓稠的液体。
好似猫咪舔舐溪水,他眉眼低垂,将鲜血卷入舌尖。
施黛看着他的动作,莫名生出怪诞的错觉,仿佛江白砚并非刀尖舔血,而是在涂抹口脂。
因为太疼,他的唇色淡而薄,此刻轻轻抿起,染着刀刃上的殷红血珠,像是刀锋开出的灼灼桃花。
察觉她的目光,江白砚掀起长睫,同她四目相对。
施黛看得大大方方:“江公子,好些了吗?”
喉结滚动,咽下血珠,江白砚扬了下嘴角。
他被疼得没什么力气,靠在窗边微微颔首:“无碍。多谢施小姐。”
施黛正在给指尖的血口涂抹金疮药,不习惯疼痛,轻嘶一声:
“没事就好。江公子血蛊发作,为什么不来找我?若非我与青青路过此地,你岂不是要疼上一整晚?”
江白砚不置可否,看向她手指上的伤痕。
她划得急了,伤口有些深,但于他而言,连轻伤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