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于女士的心肝宝贝,在儿子和狗之间,不用想他都知道被赶出去的肯定不是狗。
人不如狗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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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梅特涅就是舒曼当时主持政坛的人。
马赛曲有革命的意思,所以后来人解析,《维也纳狂欢节》有“掀起推翻梅特涅政权的革命风暴”的意思hhhhhh
不知道是不是过度解读,反正我觉得很有意思
第35章
简绍不仅洗了个脸,还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衣服,顿时从娱乐公司的老总变成了帅大叔。
“还是回家舒服。”
简一鸣斜眼看他。“于女士也没让你不回来啊。”
“她让我回来,只是不让我抽烟喝酒,还有门禁。”简绍瘫在沙发在,顺利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凑上前,简先生的坐姿立刻坐好,把狗狗夹在腋下,压住顺利揉它背,那金毛揉得嗷呜嗷呜叫。“小孩子不懂成年人丰富的夜生活有多重要,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工作知道吗?”
“不知道,不要欺负顺利!”简一鸣把顺利从他的魔爪下掏出来,抱在怀里。在简绍底下动来动去的顺利,倒简一鸣怀里就跟个金毛布偶一样乖。简绍看着有趣,又伸手去拨乱顺利的毛毛,简一鸣抱着顺利躲开他的手,同时道:“你小心顺利跟于女士告状。”
简绍很想说他不怕,但想想于梅真的有可能把门锁换了。
——至于狗子能不能告状成功,简绍只能说他爸挑的这条狗和他妈真的有心理感应。
这金毛寻回犬是老爷子和简一鸣去选的。趁着于女士出门,简一鸣推着病中的爷爷去宠物店,一连跑了五六家店才选到了这条狗崽子。当时老爷子简从志已经精神不大好,出门没有带钱,还是简一鸣掏空了自己的小金库,为爷爷和奶奶买下了这条小狗崽。
后来老爷子给狗狗取名叫顺利,无非是希望狗崽子一生顺利,也希望把顺利带给家人们。
要简绍说,老爷子不光看人的眼光毒辣,看狗的眼光也很灵,他家不是带了条金毛回家,是带了条狗妖回家,鬼精鬼精,最会讨于女士欢心,哪天顺利口吐人言,简绍觉得自己都不会很惊讶。
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圆满爱情,但他爸妈是个例外,就连挑的狗都特别合于女士的心意。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简绍不想结婚的原因,见过那么美好的爱情,谁还能接受一地鸡毛的婚姻。
他哥和他嫂那个不算。
“对了,我跟你爸联系上了。”
“他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简绍余光扫了他一眼,没从他大侄子身上读出什么信息,心里畅想美好未来:一鸣已经连他这个娱乐圈老总都看不穿了,这演技放到演艺圈里可不得秒杀一群奶油小生。
“他今年跑到了西藏那边蹲着,小说快要写完了,下个月回来。”简绍顿了顿,“他说没赶上你生日很抱歉,但是给你准备了好多礼物。”
是不是真的没赶上不知道,简章那家伙又怂又怕,见简一鸣好像老鼠见到猫,见于女士就是老鼠见到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