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且沉吟片刻,自作主张帮他换成了老汤姆。
“这是什么酒,听着像人名。”
“old to,老汤姆,也是金酒的一种,不过口感偏甜,你应该会喜欢。”
“甜的呀。”白栩舔舔唇,那敢情好,他就喜欢甜的。
不一会,两杯金酒就送了上来。
一杯干金,用古典杯装,透明酒液在闪烁的灯光下泛着玫瑰色光泽。另一杯是白栩的老汤姆,用马提尼杯盛装,里面加了一颗粉红的小樱桃。
白栩先把樱桃提起来舔了舔:“好吃!泡过酒液的樱桃更甜更软,有种夏日的风情。”
他还真是喜欢甜食,说话时眉眼弯弯,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陆且莞尔:“你喜欢就好。”
“喜欢啊!”说话间,白栩两口干完了酒,招手喊,“waiter,再来一杯!”
陆且瞪大眼睛:“你酒量很好?”
“还行。”白栩舔舔唇,毫不谦虚地说,“我们家人酒量都不差,你瞅瞅白江山那肚子,是中年发福吗?不是,就是他每天应酬喝出来的!”
“……哦。”陆且不知道说什么,白栩喝的这种老汤姆酒精度数53度,寻常人两口干掉,怎么着也得头晕目眩,白栩却还能自如地和他对话,说明酒量真的不差。
很快,新的一个马提尼杯就送了上来。
白栩重复以上动作,两口喝光。
这下陆且连哦都哦不出来了。
白栩意犹未尽,抹抹嘴,再次拿起酒水单,“老板说的那个活动,你上去肯定能赢对吧,消费全免,那我再点杯贵的。”
陆且怀疑自己听错了,凑近一点:“我什么?”
音乐渐渐增强,正常的说话声被掩盖,白栩拎着他耳朵吼:“上去唱歌啊!你不想去?那我去吧,但是我唱歌没你好听,如果输了酒水你买单哈。”
陆且恍恍惚惚,他不是来参观他自己么,怎么突然就要上台比赛了?
白栩狡黠地冲他笑笑,招手又换了杯ato,这也是鸡尾酒的一种,加了澄汁,被誉为生病的尼格罗尼,相对于传统尼格罗尼,口感偏酸甜,正是白栩喜欢的。
这杯喝完,歌唱比赛就开始了。
舞台灯光亮了起来,四下里响起观众的欢呼声和口哨声。
第一个上台的是个姑娘,她有些放不开,双手紧张地捧着话筒:“刚才进来的时候,老板说他是天王的堂哥,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我是天王的粉丝,就唱一首《暗涌》吧。”
《暗涌》是陆且首张专辑的主打歌,传唱度最高,一下子观众的掌声差点把屋顶掀翻,音乐响起,整个酒吧嗨翻天。
这首歌是陆且十四岁写的,充满了少年时期的迷茫、梦境与冲动,节奏明快,高音部分直冲g5,原声相当震撼。
可惜这名女生音域较窄,没能唱出感觉,不过音乐本身强烈的碰撞与躁动,将现场气氛推向新高度。不少人离开座位,摇头摆臀地律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