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妙妙也很快给出答案,“我也选我喜欢的,果然还是感觉比较重要。”
她一直觉得爱情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 因为她以前一个人也过得不错, 所以除非遇到了足以让她心动的对象, 这个恋爱也不是非谈不可。
如果要谈, 那就必须找一个自己喜欢的。
故事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遇到完美爱情, 并非因为她们有什么特别, 而是作者想让他们拥有而已, 于是塑造了一个各方面相契合的角色让他们相爱了。
这么说来,可能会显得她太过悲观, 不过现实就是如此。
看看沈先亭不就知道了,如果不是他对曾舒虞的喜欢能够支撑自己付出,他也不可能坚持这么久。
试想如果换做是她,喜欢一个人对方却得不到回应,一开始她也许还能坚持,可时间一长她还真不确定。
谈恋爱和上班完全是两回事,项目虽然周期长、难度大,但你明确知道一切都会有结束的那一天,可感情之路就像是一场无底深渊,也许倾其所有也不会得到回报,虽然她理解这种选择……
可是这也太惨了点吧。
没过几天,沈先亭一个人来到店里,对方来店里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来喝酒的,他提前拿出了车钥匙交给钱妙妙,然后点了几杯烈酒。
看来这是心情相当不好,而且沈先亭也没有想诉说的迹象,他只是一声不吭地喝着酒,像是把酒当成了自己的假想敌似的。
见此情形,钱妙妙知道自己不方便开口,所以便没有打扰。
不过她大概能猜到沈先亭心情不佳肯定跟曾舒虞有关,不然他这个时候也不会在这里喝闷酒,而是应该去找她才对。
之前曾舒虞跟她说过,沈先亭经常会因为工作不顺等原因约她出来见面吃饭,至于到底这到底是真是假,也只有沈先亭一个人知道原因了。
不过这次沈先亭还是有分寸的,不像上次喝的意识全无,结账时,他掏出一个信封递给钱妙妙。
“这个送你吧。”
“什么东西这么神秘?”钱妙妙拿起信封顺手捏了捏,凭借手感猜测里面应该只有几张纸。
打开后,她从里面掏出了两张门票,门票上赫然印着科里音乐会的字样。
这名字听着这么耳熟?
钱妙妙忽然想起来,好像前两天刚刚和曾舒虞讨论过这话题,沈先亭不是说要带曾舒虞去参加音乐会的吗?
她可不会认为沈先亭热心到在约到曾舒虞后,还特地邀请她一起参加活动。
哪有人主动给自己找电灯泡的?
不过这事儿她还是最好装作不知道吧,免得说出来沈先亭心情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