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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宁归很不耐烦的催促沧時月。

“你到底还去不去?”

“去!”

思索了许久的沧時月还是准备铤而走险,决定到了晚上再带着宁归一起偷偷摸摸的翻进东昊的驻地。

龙床其实很不明白。

你说他一个人难道不会轻松很多吗?

非得跑那么远到太玄国都把宁归弄出来,然后带着这个超级大累赘,又要想方设法的进去,神经病的喜欢都这么奇怪吗?盗个墓还要带上好基友?

他不理解,而显然宁归也不会为他解答。

他们一直在这座几乎空了的城池里一直待到晚上。

期间

,宁归啃了一只烧鸡。

逃难的百姓没有来得及带走的鸡鸭就养在院子里,沧時月轻松一跃……就从里面弄出来两只鸡。

一只给他一只给宁归。

天知道沧時月一个杀手组织的头头居然还会烧鸡?想象着一个风华绝代的美男拔鸡毛的样子龙床就觉得很破灭。

果然,美丽的东西都是不能深入了解的,因为了解之后你的审美就崩塌了。

可是和龙床截然不同的是,宁归很欣赏他,连看着他的目光都柔和了几分,甚至在考虑要不要留着他,虽然做成收藏品一定会非常美丽,但那样的话就不能再烧鸡了。

这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啊。

她一边啃着烧鸡,一边感叹良多,腮帮子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龙床在旁边默默围观。

你见过喜欢吃烧鸡的神经病吗?没见过也不要紧,因为你现在见到了。

论……一只烧鸡引发的血案,和一只烧鸡引发的救赎。

沧時月还不知道,烧鸡已经成为了他最重要的底牌,他在宁归眼里的样子已经从‘美丽的收藏品’变成了‘做-鸡超好吃’。

龙床对此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这些日子,他见过了太多的风雨,哦,还有太多的鸡。

偷了人家的鸡又偷了人家的厨房,还在人家家里吃完的宁归和沧時月又寻了间看上去还比较干净的酒楼,酒楼的主人已经不在了,或许也是逃难去了。

沧時月用他精湛的技术挑开了人家酒楼的大锁,堂而皇之的和宁归走了进去,然后找了间干净房间,准备……睡大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