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白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
每当我想你跟我在一起时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
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
——他决定将此奉为在“蝴蝶”爱上自己前的信条。
第二个暑假,他尝试开始自己动手翻译,水平比起专业译者自然远远不够,但每次看到成型的文字,他都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总有一天,他要将这些译文整理成册,告诉那个女孩,他有多喜欢她。
三年后,幸运女神堤喀终于眷顾了他一回。
他在同一个地点遇到了她。
她受了伤,长发凌乱无序地搭在胸前,整个人看上去彷徨又无措。
车开得实在快,等他反应过来叫停下车,她已经消失在人群中。
这一次,他没忍住试图去打探她的行踪,但最终一无所获。
直到又一个三年——
音乐停止。
特兰斯也叫停了这次的“追溯过去”。
菲恩缓慢睁开眼,“就在刚才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特兰斯问他是什么。
“我为什么一直都查不到她的消息。”
菲恩轻笑着说,“我想是我的祖父做的,他比我想象中的还要了解我,知道只有一个三年,我是无法做出改变的,至少还不够我彻底接纳、爱上自己。于是他又一次延长了我心动的时间,延长我对这个世界的期待。”
要不是莱夫邀请他去sel der jugend酒吧,误打误撞遇到了她,他想他们的相遇还会比现在更晚。
特兰斯:“如果真的是这样,你怨你的祖父吗?”
“for what?”
“或许你本来可以更早和你的女孩相爱。”
菲恩摇头,“我没有理由去怨恨一个设身处地为我着想,爱着我的人不是吗?”
特兰斯笑了笑,不答反问:“弗罗伊登伯格先生,爱真的很美好,对吗?”
菲恩说yes。
“但有一点很重要。”特兰斯话锋一转,“不要在任何东西面前,失去自我,哪怕是教条,哪怕是别人的目光,哪怕是爱情。”
菲恩抬了下眉,“《成为简 ? 奥斯汀》?”
特兰斯反应夸张,悔恨莫及地说:“在博学多才的人面前,卖弄自己的文学素养,果然不是聪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