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以前惯用的手段——用不小心来制造机遇。
只不过这次的目的不一样,结果也截然不同。
她扑了个空,甚至险些没收住势磕破下巴。
几秒后,她才重振旗鼓,还没来得及回头,先听到对方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也顾不上再造机遇或担心自己此刻的狼狈让人看了笑话,她直接小跑过去,边跑边说:“你好,我是虞笙的朋友,前几天我们在青鸟见过的。”
菲恩脚步一顿,偏头看去。
陈曦不确定他能不能听懂,切换成英文又说了遍。
菲恩用的普通话回答:“你想说什么?”
他不在意他们是不是真的见过,也不在意她话里几句真几句假,他在意的是,她提到了虞笙这名字。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她两秒,在她给出回答前,先递给宋明尧一个眼神,让他回停车场将车开过来。
宋明尧心领神会,看出他心情不太愉悦,不敢耽误时间,几乎是跑着去的,不到五分钟,就再次出现他面前。
没说具体要开到哪,宋明尧就漫无目的地绕了一圈,然后往高架那开,接到菲恩的加速指令后,他踩了踩油门。
陈曦没想到对方这么沉得住气,过去十分钟了也不开口,而是等着她重拾话题。
她深深吸了口气,“我和虞笙是在德国认识的,那会我们都是留学生。”
说着,她朝隔壁看了眼,他还是那个姿势,右腿搭在左膝上,双手交叠放置大腿,视线一寸未挪地停留在窗外。
像在出神,更像不把她当回事。
一个人的矜贵是能从他的外形打扮和举手投足反映出来的,就像眼前这人,不需要细细打量,光瞧上那么一眼,就能看出他身价不菲。
停顿数秒,陈曦继续往下说:“不过她只在德国待了三年,没修完学业就直接回国了,虽然她没有明说是因为什么,但我多多少少能猜到。”
她深谙自己现在的外形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吸引力,只能另辟蹊径来捞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靠贩卖一些别人想听到的秘密。
她又投过去一瞥,这次恰好和男人的视线在半空撞上,她心脏剧烈地打了下鼓,再次开口时声音轻了些,“我想她是因为遭遇了一些不好的事,怕触景伤情,才会离开。”
菲恩皱了下眉,但他没有顺着话题往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