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小镇就这么点大,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大火的眼睛。
白昼原本是准备走的,却总觉得哪里有不对劲。一开始山上出现菌菇的时候,祂用神力探查过,包括后来小镇居民采下的野菌菇,祂也看过,并没有什么问题。
山野之间总有一些珍稀,被凡人发现,就是意外之财,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而且从菌菇被发现到现在,也并没有异常的事情。
“是菌菇?”
白昼坐在屋檐之下,看着从门口大摇大摆经过的王二,和旁边的梅景胜讨论道:“他的妻子为了野菌菇失踪,他却一夜成了富翁。”
“这么多天都不见,只怕失踪也变成死人了。”梅景胜道:“人为财死,人过于贪心,总是这样。至于那王二,也是世间薄情人的常态。”
“可是山中菌菇已空。”白昼依据自己的直觉,还是决定进山一趟:“我要看看,他是在哪里发现的。”
“那我来盯着他。”梅景胜态度自然地说道:“这种小事,何必您亲自来盯?”
“不过我之前也观察过他几日,他每日睡到日上三竿,然后便进城寻欢作乐,月上中天的时候才回来。”梅景胜摇着头说道:“酒囊饭袋罢了。”
对方神情温柔,善解人意,似乎如他说的那般,他永远忠诚祂,永远是祂手上最好的刀。
“吾并没有其他事,与你一道吧。”白昼总觉得自从自己来到这个小镇,就有什么地方忽略了。
不过不得不说,梅景胜把祂的生活打理得很好,祂曾开玩笑道:“自从你当初离开合虚山之后,山上的花草总不如你在的时候开得好。可惜青河洞君身家不菲,不能再做我一人的花童了。”
“神主若是同意,景胜愿意一直留在合虚山。”梅景胜知道白昼是玩笑,可他自己却是真心。
他很想和其他人一样闹,但是那只能招来对方的厌弃。他其实一点也不善解人意,但是为了祂,一装就是近万年。在这种虚假的壳子里待久了,他似乎真的变成了一个好脾气的神仙。
梅景胜丝毫没有阻止祂,只是跟在祂左右。
王二的行踪确实同梅景胜说得一般无二,醒来后便去城里喝酒,去妓院里寻欢作乐。
妓院里全是肌肤袒露的女子,路过某些房间的时候,有许多孟浪之声。
梅景胜自己跟来的时候不觉得,可旁边站着白昼,即使知道四周的凡人看不到他们,他也浑身不自在。
白昼走马观花地把妓院逛了一遍,瞧见后院有一间柴房,怨恨和恐惧的滋味笼罩着整个房屋,令祂觉得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