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宋律法,大部分时候,包拯是不可能出现当场咔嚓一个人的情况的。因为大宋一直实行的是死刑复核制度。而在宋仁宗时期,则恢复了三复审制度。

任何地方官府都只有判决权,而无立马执刑的权力。所有死刑,判决后,都需要提交给提刑司复核,然后再给皇帝复核三次,最后才能执行死刑。

因此,从时间上来说,就确实是秋后问斩了。

不过,包拯所在的开封府属于中央机构府衙,高于普通的州府级别,因此,包拯经手的案子,并不需要呈交给提刑司,而是直接上奏皇帝复核即可。

这一次,包拯作为钦差大臣,按律法,是有先斩后奏特权的。

但大宋对钦差的特权也给与了一定的限制。对于陈州这样涉及太多犯案官员的特殊情况,哪怕作为钦差,也无法对所有人员进行斩立决。因为钦差能做到先斩后奏的名额,也就那么一个两个。

钦差若滥用职权,照样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因此,包拯犯不着拿仅有的先斩后奏名额给这些人用。因为,他需要留着给陈州背后真正的掌权人庞昱。

庞昱必须斩在陈州。

当除庞昱以外,所有判决都落下后,谢箐再次看了看日头,隐隐有些焦急。

展大人和小白,千万别掉链子啊。

“大人,庞昱仍然未到。”王朝低声对包拯道。

包拯眯了眯眼,看了看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