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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狠一点的,利滚利到最后,利息十数倍、数十倍于本金。

实在是骇人听闻,跟抢钱又有什么区别?

会去借贷的要么是被逼无奈的穷苦百姓,要么是那做生意周转不灵甚至赔了个精光的商人……总之无论是什么样的人群,无一例外必然都是家里叮当响了才会选择借贷。

大多目不识丁的贫民百姓,就更别想着能算明白利息这回事儿了,急吼吼的又稀里糊涂的,等着摁完手印儿再后悔已经晚了。

利滚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

这句话当真不是闹着玩儿的,卖血卖肉都赶不上利息暴涨的速度,极有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那笔高额欠款。

想豁出去赖账?那纯属是做梦。

能有闲钱去放贷的哪个又是好惹的?对方总会有无数种法子逼债。

到头来卖儿卖女卖老婆,弄得妻离子散也未必能还得完,不知多少人被逼绝望选择自我了结,亦或是带着全家人共赴黄泉求个解脱。

那些贵老爷富太太数钱数得心花怒放,或许未必知晓底下的人是如何去收债的,或许心知肚明却也不以为然。

这种人血馒头不该继续放任,吃人血馒头的也的确该罚,但“法不责众”这句话却也并非空穴来风。

单单是京城里的达官显贵就不是一个小数目,更何况还有京城以外的全国各地呢,能干这事儿的个个非富即贵,真要将这些人全都处置了……说实话,根本就是异想天开,完全没有任何可行性。

思来想去,除非等到将来她成功上位,抓几个典型狠狠处置,再直接从律法上严禁“民间放贷”,开设“国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