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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只能苦笑着自嘲:“看来我要一辈子

被朋友坑啦。”

一辈子被朋友坑,他自己却能一直保持赤子之心,从未算计过任何人。

倒霉的陆小凤、可爱的陆小凤、令人敬佩的陆小凤。

他的胡子已经长出来了,又修剪的极为整齐、极为讲究。到了深秋,没法子穿痛衫t恤,他的穿衣品味居然直线上升——米白休闲裤、粉红衬衫和浅色皮夹克,配上半丸子头,居然还颇有一种流浪艺术家、游吟诗人的感觉。

顺带一提,陆小凤去剪头发了,原本是及腰长发,现下只到上背部,所以扎半丸子头才不显突兀。

就差耳钉了。

秦蔻兴致勃勃地买了耳夹给他。

顺带一提,一点红打过耳洞的耳朵到现在还会时不时的发炎,耳垂经常红红的……他这个人或许并不是很合适做杀手,因为他的身体体质根本就不是那种特别糙的。

这几天,陆小凤的日常活动就是去附小门口接阿飞回家。

这么一个浪荡艺术家,英俊、修长、讲究,在附小门口就像个显眼包。

阿飞对陆小凤没什么排斥,在姑苏,陆小凤还教他骑马来着,他们之间,也是一种朋友间的关系。看见陆小凤等在门口,阿飞淡淡一点头,说:“嗯。”

花满楼双眼复明,除却要定期去医院复查之外,近来的日子都是在大学里蹭课度过的。

植物学的课。

植物园是不大好逛了,x市地处西北、四季分明,本身植被就没有南方那么丰富,一到深秋、落叶落完,枝桠光秃秃的,像是一只只朝天空伸出的枯手,植物园也有很多植物都已落完了,不大好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