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页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心,绝不肯多费一丝力气,陆小凤急退之后,身子已贴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剑却已到了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