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就按照自己平日的穿衣习惯,挑了件合身的t恤去里头的“试衣间”里换。

刚换上,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

他平日里所穿的,就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裳,这种纱线在纺织的时候是需要上浆以保持韧性的,故而织出的布料是粗糙且硬挺的,有自己的形状。

但千年之后,显然是没人再穿那等粗糙布衣了,这商场之中所售卖的所有衣物,都是柔软细腻的,棉布已是最普通、最不值得一提的料子,至于这些买运动品的店家,更是在面料上极下功夫,什么

速干的、防水的、凉爽的,实是应有尽有。

他所挑选的这件t恤自然也是一样,柔软细腻,又极为合身,且因是夏日,衣裳很是轻薄,薄薄一层,贴着他的身子,身上只要一动,居然隔着衣服都能瞧见他肌肉的走向,杀手站在穿衣镜前瞧着自己,忍不住皱了下眉。

秦蔻和楚留香就站在外头等,她一看见一点红,顿时眼前一亮。

就很好看!

他身材很好,宽肩窄腰,这种制式的t恤设计来就是为了展现穿衣者的身体的,因此短袖的袖口不会像休闲款一样放得很大,一点红衣服尺寸选的很对,正好令短袖袖口贴在他的大臂上,更显出他的手臂线条,只是安静地垂下来不紧绷的样子,也有种极富力量的感觉。

有句话说的好,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那种什么健美先生之类的比赛,秦蔻承认他们都很厉害,但确实……嗯,对她来说有点太过了。

一点红肯定不是适度健身,他只不过是身体比例天生就优越,身量很高、手长腿长,骨架不呆笨,行动迅捷如风……行动轻灵的人,身上的线条就很均匀流畅,富有美感。

即便是运动品牌店里的店员,也没见过多少身体条件这么优渥的人,她们也挺开心的,尤其这个帅小伙子看上去还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