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喝了点小酒,看到被一激就上了吧台唱歌的两位愣头青激情对唱,惹得人家老板出来想要聘请他们当个临时驻唱。
莱昂和莫德雷德唱歌是真的有点好听在身上的,他们的咬词带着特殊的调子,嗓音又好听。
只不过他们一个不唱情歌,一个唱过但觉得没意思,前者是莱昂,他说哪有对伴侣以外的人唱情歌的道理,后者是莫德雷德,不怎么会也没什么感情,而且觉得没意思没内涵。
莱昂对塔希的解释是,莫德雷德是一条单身龙,不理解也懒得去理解爱情是什么,对一条龙来说,孤独到死很正常,他们基本都是独居,但莫德雷德很幸运,他会负责给他刨个坑安顿好,再放一堆他讨厌的东西气他。
莫德雷德勃然大怒,反口就骂莱昂不也是单身狗,还爱情,要不是知道他以前时间什么样子,他真信了他的鬼话,分明是他自己那破烂性格剪掉自己的桃花。
“那能叫桃花吗?你说。”
安格斯觉得,可能是心态的问题,他俩身上的少年气现在就很突出,两个幼稚鬼凑一起鸡飞狗跳,吵吵闹闹又形影不离的。
塔希是问过莱昂的,问他想不想诺曼他们,当时莱昂的面色复杂了一会儿,最后回答:“想。”
有没有想过他们可能不会找到你呢?
金发少年看到自己的好布瓦泽——莫德雷德刚好站在积了雪的树下,突然起脚,莫德雷德反应何其之快,一个横跳就跳出了他腿能够到的范围。
哪想莱昂踹的是那棵树干,树干抖了抖,把积雪全部抖下来,在树下的莫德雷德银发变白发,整个人都被雪均匀的盖了一层。
塔希就看那损色笑得捂肚子,指着怒气蓄力中的莫德雷德为她解答困惑:“可是啊,小塔希,人要度过自己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如果可以,为什么不让大家都开心的过下去呢?”
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不再愿意去贪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