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忆起来, 雷蒙德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跟凯利变得熟悉起来的了。

凯利和他不同, 是年轻的巴巴尔星人中最受欢迎的一批, 他经常会外出探险, 然后带回很多有趣的故事, 给他们介绍他在冒险过程中认识的外星人。大家都觉得——至少在雷蒙德看来, 他的性格诙谐幽默, 为人可靠,做事细心体贴。也怪不得前辈们看重他, 同龄人佩服他, 小一辈喜欢他。

对于那个时候的雷蒙德来说,这种人简直就是自己的反义词。

虽然不太愿意承认, 但是当时的雷蒙德真的不是什么好脾气,因为被周围所有的同族所不喜,他的性格反倒变得更加固执偏激。是那种别人跟他说一句“早上好”,他都要怀疑对方在嘲笑自己的程度,而且越是有名气的人跟他说话, 他就越这么觉得。

从这方面来说,凯利能够把这样浑身竖满尖刺的刺猬捋顺捋平,是真的很了不起。虽然雷蒙德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当时很像刺猬就是了。

“你现在也在别的星球探险吗?”

“是啊。我跟你说过,我要抓到一只特别厉害的怪兽,然后带回给族人看,让他们知道,他们以前瞧不起我的行为都是错的!”

雷蒙德嘀嘀咕咕,“就算没办法很好地欺骗那些外星人又怎么样?我一样能够达成我的目的,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说不定我还能比那些家伙做得更快更好呢。”

“当然,我一直知道,你其实很有能力。不过这两者也不矛盾吧。就算抓到了怪兽,你的演技如果能提高的话,还是能给你提供很多的帮助啊。”

“呃——”

“这么说来,你的演技还是没有提高喽?”

“……”

“你啊,也别再跟族人赌气了。你们当时年纪都还小,说的都是气话,笑一笑把它们忘了又能怎么样?”

“那是你,不是我!”

“雷蒙德——”

“何况,当时被嘲讽的人又不是你,你知道我当时是什么感受吗?你凭什么让我忘我就要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