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没有说话,只是把嘴抿得紧紧的。

露萨·布洛意,一位哥谭人周知的女士——或者说,曾经大家认为她是一位女士。

大概是尼诺上学的那几年,布洛意女士从阿拉斯加来,持有文学硕士和历史学博士学位的她年纪轻轻便应聘成为了哥谭大学的讲师。

这本来是平平无奇的外地人到哥谭的故事。就连哥谭大学图书馆的管理员都认为她只是一个毕业以后着急找工作的年轻学者,然后她会在合同结束以后光速离开哥谭。

可是她没有。

她就像是一棵被移植过来的树,扎根大地,开枝散叶,就这样在哥谭这片弃地生活了十几年。

不过这个开枝散叶不是说她结婚了、生孩子了、在哥谭连坟地都买好了,是说,她丝毫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她出的书都感谢哥谭这座城市,她在哥谭电视台做了青少年节目,她买了富人区里一栋带院子的别墅,她成了哥谭社交场所里常见的一位女士。就好像,哥谭是寂静岭,而她是个纯粹的稚子,行走在哥谭的夜与昼时,她只看到一座古老而宁静的城市,而从未觉得一走一过的是披着人皮的怪物。

人们说她看起来像是玛莎,无论是蓝色的眼睛还是棕色的卷发。她好像永远不会离开哥谭。亲爱的布洛意女士只差嫁给布鲁斯或者其他某个哥谭巨子。

而布洛意女士说什么呢?

“为什么你要假设女人一定要结婚?而且,请叫我布洛意博士。”

她就是这样。

“真不敢相信,她竟然是阿卡姆清道夫。”尼诺说着,用魔法整理了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