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母院儿里的人全都惊白了脸——原来薛蟠在上京之

前,竟然还先犯下了这样一桩命案?

贾母看看贾政,见他并无惊讶之色,想必是早就得到消息了,现在天幕上的神仙当众一讲,贾政才要求家里与薛家一家尽快做切割。

【后来这甄英莲就被薛家的大姑娘改名叫做“香菱”,被薛姨妈暂时收做贴身丫鬟。一年之后,薛姨妈正式摆酒,让那薛蟠纳香菱做妾。】

一提“香菱”这个名字,贾母院中不少仆妇丫鬟纷纷想起:前几日薛家来时,姨太太身边确实有这么个大丫鬟的,那模样没得说,性子又极温柔,没想到竟是吃了那么多苦的一个人。

【香菱做了薛蟠之妾,初时还好,后来薛蟠娶了正妻夏金桂。夏金桂嫉妒香菱是个先进门的美妾,便百般折磨香菱,又唆使薛蟠将其毒打。】

【香菱判词里那句“自从两地生孤木”,正是用的拆字法,暗指夏金桂的“桂”字。根据香菱的判词,她应当没有像续书里说的那样,被薛蟠扶正,而是被夏金桂活生生虐待折磨死了,应了她的名字“真应怜”。】

【由这件事可以看出,薛家人毫无法制观念,除了随意伤人致死之外,他们明知香菱是被拐卖来的良家女童,依旧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将人像物品一般买卖,又将人像牲口一般使唤——可能有小伙伴会问:他们薛家到底掌握着什么样的特权,竟敢如此?】

贾母听见天上仙音说到“竟敢如此”四字,竟捂着心口站了起来,口中连连道:“薛家这次犯了忌讳……真犯了大忌讳了!”

王夫人正在心里嘀咕:买来的小丫头,可不就是个物件儿吗?可她一听到天幕上说到“特权”二字,顿时心里一骇,连天幕也顾不得看了,只一低头,带着两个丫鬟匆匆出门,往梨香院过去。

【这特权便是——“护官符”!】

【那应天府的“护官符”上写得很清楚: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那毕竟是皇商薛家,好大的财势、好大的气派,可以视王法为无物啊!】

宝玉探春他们还不怎么觉得,贾母与贾政对视一眼,心中有数:若就是贾府院里这几人听听也就罢了,这话一旦上达天听,薛家就完了。

【在这里我就要讲到一个更加可恶之人:就是审理这件案子的金陵应天府知府贾雨村。】

这一声说得并未有多响亮,但是话说出来令贾府满院众人都心惊肉跳的:天幕他们都已见过几回,但谁也没见过仙子这般疾言厉色,而且指名道姓地指责哪个“可恶之人”的。

偏偏这个人也姓贾!

从贾政冲贾母挤眉弄眼的神色来看,恐怕还不止是本家这么简单,荣国府与贾雨村,显然还有更多往来勾连。

【这个贾雨村的可恶之处在于:他在断案之前,已经在门子的帮助下认出了香菱,知道香菱就是甄士隐的亲生女儿。这位甄士隐,是当年在苏州帮助过贾雨村的恩人。这贾雨村却完全无动于衷,从未有一念想过要搭救恩人之女出火坑。】

【其次,他徇情枉法,非但没有追究薛蟠的杀人大罪,甚至以前世夙孽之说干扰司法公正,胡乱判了这案子,让薛家花上几个钱便能轻松了却此案。】

【第三,我们再看回这桩案子,案子的起因正是一个拐子拐卖良家幼童。此类案件通常由团伙协同作案,否则他们做不到将多个从各处偷偷抱来孩子私养在僻静之处,然后再送到他乡转卖。】

【作为一地的父母官,贾雨村有没有顺着线索顺藤摸瓜,缉拿拐卖人口的犯罪团伙?没有!他只是在案件结束之后,写信向杀人凶手薛蟠的母舅姨丈报平安,在信上写“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1……】

贾母听得脸色发白,心想:这薛蟠的姨丈,不就是贾政吗?

原来贾雨村曾经向贾政写信通报过这个案子,所以贾政才事先知道,这时候想起来要和薛家做切割。

而贾政现正失魂落魄般站在阶下,口中不断喃喃地念道:“怎么会、怎么会……怎么竟一字不差?”

贾雨村写在信上的文字,此刻一字不差地被天上仙子复述出来。可见善恶到头终有报,头顶上有苍天啊!

天上仙音却还未止歇,那位仙子似乎紧紧扣住了贾雨村的错处不放,再次大声质问。

【这样的人,他配做一方父母官,为百姓主持公道吗?】

就在这时,荣府院墙之外传来隐隐约约的喊声:“不——配——”

虽然贾母的院子与荣宁街之间隔了好几进院子,但此刻众人在院中,也能听到外头群情激动的呐喊声:百姓们恨透了拐子,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