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再一次和那双唇靠在了一起。
这一次没有第一次粗暴,也不像第二次那样蜻蜓点水,微凉的唇瓣带着另一人的气息,柔软得完全感觉不出身体蕴含的力量。
文烛珏一动不动,另一人却逐渐沉迷,直到被另一个更湿润的东西舔了舔,他才再次一把推开。
“够了。”文烛珏冷漠道,“所以你根本不知道还有什么。”
“虫虫不说我如何知道。”通天不服,他直勾勾盯着文烛珏,仿佛咬住挣扎的猎物,其中的灼热令人心惊。
文烛珏内心陡然一颤,觉得自己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不过,下一秒他又推翻这个想法,通天多纯洁,甚至根本不懂何为□□,他只是有时执拗得如孩子一样而已。
然而,文烛珏小瞧了生物的本能,这让日后的他,在面对孩子一样不知疲倦的求索的伴侣却无法拒绝时后悔不迭,只能给自己点上一排又一排蜡烛,为蜡烛厂业绩加砖添瓦。
不过此刻,他感觉自己是教坏孩子的大人,在通天逼问的目光下沉默以对。
其实那一时的冲动后,文烛珏当即就后悔了,不说这会给他的通天纯粹的友情带来多少变化,就说他自己,俨然不是一个合格的恋爱对象。
在他的设想中,通天更适合与他性格类似、身份简单、不拘小节、勇敢坦然的对象。
要是再有点儿脑子,能躲开各种阴谋算计就更好,他们在洪荒定然能成为让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而他自己,不说心思复杂,可凶兽身份带来的的潜在麻烦、与和罗睺到一起的危险,只会连累通天。
作为朋友,这些还能控制在一定程度——其实以通天的热情也很难——但要是成为恋人,他落到了魔界,通天恐怕想也不想就追上去。
以罗睺的性格,他若想算计洪荒,通天是比他更好用的棋子,文烛珏到时候就变成了人质,和红云一样的性质,这是他无法忍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