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烛珏一面想着修为速成法,一面也抽出时间来教导蓝角。
此次把蓝角带回,相当于对方坚定选择了自己,那么,文烛珏就不能再如以往那般放羊,不管他能在洪荒多久,都要担起责任来。
坐骑也是门人呢。
蓝角跟脚不算太差,但洪荒如今缺乏系统的修炼方法,各族也是盲人摸象,除非偶遇大能开坛讲道,不然通通自学。
这样的自学其实也有好处,比起一本功法照着修炼、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结果,无论是灵活性,还是运用能力都高出一大截。
唯一的缺陷就是慢。
相当慢。
数千年过去,蓝角才从初遇时的地仙提高到了天仙层次,文烛珏怀疑完全是吃出来的。
要是搁后世,天仙也能被称一句上仙,不遇灾劫的话,不死不灭。
然而,现在的洪荒,天仙只能算妖庭小兵,勉强算是大军里面的中坚。
文烛珏不要求蓝角修得大罗,但是金仙是必须的,这样在洪荒才有自保之力。
“老祖宗都只有金仙,我行吗?”
蓝角刨了两下蹄子,要说他在修炼上懈怠完全是冤枉他了,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努力。
努力吃草?
对于先天种族来说,吸收灵气是本能,可除了这个本能,其他就只能自己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