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文烛珏对物种的收集中飞逝。
九百年,不过刚够他把东胜神州和南瞻部洲走遍。
不对,现在洪荒还没分裂,应该是东南方位,这是洪荒灵气最充裕的区域,西方教两位就为此嫉妒得红了眼。
亲自走过,想想日后圣人大战打得洪荒四分五裂,诛仙大阵甚至差点重演地风水火,文烛珏不觉深深叹息。
怨不得天道要限制圣人,这是砸它盘子啊,圣人能在混沌生存,可重聚的洪荒,天道还是原来的天道吗?
况且,圣人对洪荒气运灵气的吸取太可怕了,盘古身陨能造出这么大一个世界,三清等人就算不如,也相当于一个小世界,留给其他人的还能有多少。
为日后的洪荒默哀一秒,文烛珏按照之前的计划,暂选一处落脚,先把道场定下来。
本来他是想找海外三仙岛,可飞遍东海都没见到影子,加上海边的湿气与咸咸的海风,一想到长期居住,顿时觉得还是要接地气。
洪荒大佬的道场通常不是依山就是靠海,文烛珏考虑后,却决定住个平地,他上辈子平原长大,虽然喜欢山水风景,但住的地方还是平整一点儿好。
蓝角对此举双蹄赞同:“能长出鲜嫩青草的地方就是好地方!”
此时他已经全然忘记自己曾被当做储备粮的历史,走遍洪荒,他已经不是过去坐井观天的蓝角,他才不信文烛珏会吃他呢。
文烛珏确实不会吃,不过会逗。
他做出一副坏笑的样子:“没错,我马上就把附近播上紫心草,肯定能生长得极为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