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凭借狼人一族的力量也闯出了一片天地,可他们想不出,那时候的生活和现在有什么差别。既然大概率是没有差别的,为什么他们要绕一个圈,让自己回到原点呢?
这些狼人首领,已经被彻底驯化成了家畜,他们不是狗,狗一样是有自尊的,他们是猪。
“妮维莎呢?”
“谁?”
“带人回去的那位女性狼人首领。”
“她不是我们族里的,但应该是被杀了,为防止消息泄露,那群回去的,都被杀了。”狼人看了奥尔一眼,在椅子上缩了缩,“然后我们集体宣布,所有前往诺顿帝国的狼人,都被你们这些贪婪血裔的杀了。”
“砰!”奥尔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狼人吓得一哆嗦,可奥尔没打他,只是原地转了两圈后出去了——他承诺过,老实交代就不打人。
过了一会儿,奥尔回来了,重新坐下。
这样的场面在这几天的审问中,经常出现。不止奥尔,达利安、安卡、伊维尔他们,也都这样,他们经常在走廊里碰面,安卡还申请了一次换人,不然他真的忍不住要打人了。
异族们杀了真的强盗,伪装成强盗过来了。
他们的船在渡过海峡时,遇见了一位自己送上来的海族。血族和狼人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认清楚对方是不是异族的,但海族因为远古盟约的关系,对血族却认得很清楚。
这位海族就是那条大章鱼,他还带来了六位吹笛人,她们都是他的情人。这些吹笛人本属于一个吹笛人族群,可那个族群的吹笛人听信了某些人的鼓吹,选择前往诺顿帝国上岸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