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年纪至少有三十五岁的老帅哥,竟然脸红了。
奥尔面无表情,实在是不明白,这些贵族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咳!总之,伯爵确实是死在那个位置上的。”
“伯爵是死在地毯的那个位置上的。”奥尔后退,用鞋尖点了点地毯上的一个小皱褶,“被杀后,凶手没办法将椅子和伯爵本人一块抬起来,只能把他朝前推。”
“那您是如何发现,他在死前曾经和人深入交流过的呢?也是因为某些气味吗?”他的脸又红了。
“……”如果不是猜到了这位的身份,奥尔现在已经把他拎出去胖揍一顿了。奥尔觉得这个活儿应该让狼人们来干,他们来闻闻,就能八九不离十地确定谁是凶手了。没必要这么复杂地搞推理,一会如果案件陷入僵局,他就这么提议吧,“不,因为他的衣服被整理过。虽然凶手已经尽量将伯爵打理整齐了,但就像他们抬不起椅子一样,他们也没办法完全整理好伯爵的衣服。
另外,我从伯爵的扣子上,发现了一小段蕾丝。”
这一小段蕾丝是缠绕在扣子上的,因为太细小了,已经没办法确定原本的花色了,但至少能在证明有人确实与伯爵靠得很近。
“您可真是知识丰富,并且观察入微。”钱德勒称赞着。
“谢谢夸奖,管家先生回来了。”
管家回来了,还带回了一共七位仆人,五女两男。他们都是棕色的头发,绿眼睛,在面貌轮廓上,也有些许近似的地方——黑长裙白围裙的女仆身上当然有蕾丝,在室内侍奉的男仆同样穿着有蕾丝花边的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