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现在去当法警,可不是一件好事。”大麦克升迁的喜悦都被最后一天的工作影响到了,他的笑容收敛了,眉头皱了起来,“你知道的,现在牢里的人,都是我们塞进去的那些。”
“他们会被怎么判?”
“可能是死刑,也可能是流放,走吧。我们得去赶车了。”
“稍等!”奥尔请班迪尼克帮忙,中午的时候通知一声比尔·布特里,他今天去法院执勤了。
_(:3」∠)_其实他今天还想向班迪尼克申请一下新制服和新靴子的,但是显然来不及了,明天再说吧。
今天轮值当法警的有四十人,整整八组,他们驾了两辆警车,向区法院赶去。
区法院就在区政府大楼的边上,但是,鱼尾区的区政府不在鱼尾区,而是在隔壁贝壳区的黑匣子街。这条街原本不叫这个名,正是因为鱼尾区、黑区、贝壳区本区、白袜区、希克林区等索德曼七个区的区政府和法院都在这。
原主上课时学过这方面的历史资料,会这么安排,因为这些都是索德曼的底层城区,并不安全,区政府的官员、议员,以及法院的法官、书记官、文员和陪审团们拒绝去那办公和进行审判,所以在商议后,所以这些区的区政府与法院都被挪到了贝壳区。
——白袜区是特例,它本该归类在高等城区里,但白袜区的政府与法院的相关人员,仍然拒绝在那片区域里工作,认为那是肮脏的地区。可这是个悖论,被国家认命的官员也就算了,那些议员,不正是本区选出来的吗?他们不在那工作,就不是那地方的人了吗?
总之,因为有众多法院在这,黑色的警车来往不断,所以才被命名为“黑匣子”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