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去过白桦镇,也许他会答应。但他在白桦镇看见了乡绅的“团结”,镇长让他接手警长的案子,绝对不是认可他的能力——他们之前素不相识,奥尔满脸稚嫩,还表明了自己是个见习巡警。
即使朝最好的方向思考,他也是要推卸责任,最糟的想法,镇长知道凶手是谁,找一个菜鸟就是故意的隐瞒真相,保护凶手。
一般来说,权力的中心地带各方面的情况都会是最好的,包括治安。紧挨着索德曼的白桦镇都是这样的情况,其它区域会如何呢?
当奥尔以一个富有外乡人的身份落户某地,会不会有人觊觎他的财产,进而杀死他呢?
即使奥尔不想穿越,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获得第二次生命是一件极其幸运的事情。他还会获得第三次吗?那就是快穿了,奥尔不认为自己有那个几率。
等等,他差点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也得承认那是他想忽略掉的一点——目前已知,他要杀人才能解决饥饿感。虽然现在他对于杀人还有这严重的不适,但为以后考虑,皇家警察的身份是最恰当的。
如果实在是忍受不了饥饿,又找不到其它饱腹的方法,那么合理合法的杀死人渣,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法。
奥尔看着大麦克,在水沟街的谈话里,大麦克明显表现出知道奥尔的身体状况,那么现在他的这个提议又是什么意思呢?
对了,他刚才说恰当的地方。
“什么样恰当的地方?”奥尔问了出来,如果有那么一个地方,只要待在那就不会饥饿呢?那他或许离开警局真的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