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也算不上多好看,只能说秀气,像一副寥寥几笔的路边野花,不让人注意,注意时也能称上一句还行。

大概是平日里不常出门,肤色苍白,骨骼细,人也就不高大,平日里穿着工作装,看着跟普通社畜没区别,杜乐衡注意到他还是因为他的工作做得不错,反正在分公司也没亲信,不如提拔提拔,给自己干活。

可惜英年早婚,如果没结婚就好了,他就能把人带在身边更好地培养。

杜乐衡想。

宋也家住在城西郊外的一个旧小区,交通不发达,环境倒是不错,门口那条路竟然种着两排银杏,秋天会是一道美景。

到了小区门口,杜乐衡让代驾等着,自己扶着宋也下车。

“宋也,你住哪栋哪楼?”他企图叫醒宋也,因为左手拿花右手扶人,他几乎是靠在宋也耳边喊的,于是也清楚地看见宋也敏感地躲了躲,耳根无意识红透了。

宋也唔唔地不知道说什么,杜乐衡忽觉心烦意乱,揽着宋也腰的手用力一捏,力气有些大,宋也疼得啊了声,醒来了。

杜乐衡终于知道了他住在几楼,同时也在对方的要求下把玫瑰花束递给他。

洛城是典型的北方天气,今早刚下一场细雪,融化后地面湿湿的,风呼呼地刮,宋也的醉意也被刮走了一半,脸上醉酒的红成了冻红。

他回过神来,面对杜乐衡就不免羞窘:“真是麻烦你了,杜总。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