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今天已经见识了官府的办案模式,并打算过两天让府君去跟天牢的前牢头当室友。
守护底线的人却是最没底线的,难怪百姓对朝廷没有好感。
朝廷的脸都要被他们丢干净了!
抱着掌柜给塞的,能当做武器使用的一盒金簪离开,萧云路过茶馆的时候发现傅朗还在哪里乖乖等她。
想了想莫名从房梁上掉下来的血衣和凶器,她还是决定跟对方分享一下情报。
当然,是仅关于嫌疑人的部分。
“阙广……我怎么觉得你说的这个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傅朗思索了一会儿说,“我正月三十,也就是前天见过他。”
“他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红色衣裳,作女子打扮,在问更夫自己像不像女子,更夫抖着身子说像,就怪笑两声离开。”
“更夫?你看到他时,是什么时辰?”
傅朗:“子时,我觉得休沐的时间太短,不舍得回去休息,就去胡市逛了逛。”
“然后遇上有人拐孩子后,两个拐子因‘向家人勒索还是直接卖掉’的问题产生了分歧……死了人,附近巡逻的人抓着看到此事的人问话了好半天。所以等我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萧云:“……傅大人的生活真是有滋有味,多姿多彩。”
晚年写本自传一定会很畅销。
说不定比《福尔摩斯》还厚,比《柯南》的案件数量还多。
而且还是路人视角,没有那么让人提心吊胆。
“我从前是不信那些命理之说的,现在信了。”傅朗摇了摇头,“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如此跌宕起伏的生活,所以我打算单过一辈子。”
很有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