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看着父亲出去外间淘米做饭,然后去了隔壁叫小王叔叔,伸手放到口袋里摸了摸还带着一点点砂石的钱,抿了抿唇,然后把钱掏出放到妈妈的上衣口袋里。
很快母亲买来卤制的猪耳朵,然后动作利落的在简陋的灶台上炸了花生米,就着油炒了油麦菜和小炒肉,打了四个鸡蛋调匀煎得金黄,做了鸡蛋西红柿汤。
这已经算是这个家庭丰盛的一餐,只有两口子的时候,两人最多一个菜一个汤,只放一点猪油进去就算是有荤腥了。
女孩没写完作业,但还是起身端碗盛饭,端菜放好。
这时,对方说的小王叔叔也从门外走了进来,身上穿着厚厚的衣服,头发乱遭,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腥味。
他是女孩爸爸半个月前在楼下捡到的,脑子有些糊涂,想着可怜便给了饭让对方吃。
后来才知道,对方是被父母哥哥嫌弃赶出家门的,流浪了好些日子。
一家人都是好心肠,虽然没让人进家门,但还是给了对方两百块钱。
这个时候的两百块足够对方租个遮风挡雨的房子,再吃喝一段时间找到工作活下去。
对方也不蠢,虽然沉默寡言,但还是活了下来。
半个月下来,两家也算熟悉了。
这不,一发了工资准备打牙祭,想着对方一个人,便邀请到家里来一起吃个便饭。
四个人每人坐一面,女孩杯子里是妈妈专门买的橙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