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娟的诉求只有一个,“答应离婚,看在孩子的份上我不会追究,如果不答应,那我就追究到底。”
她顿了顿,“至于家里的钱,我要求对半分,离婚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孩子不用他们出一毛钱养,但以后也请他们忘掉这个孩子。就当这个孩子不存在。”
她的话自然有人去告诉赵前进母子俩,对于这件事儿上高玉兰已经想明白了,想要孙子就得让儿子离婚另娶。她自己想的好,就凭他们家的条件,想再娶一个那是非常容易的事儿。
至于赵娣,不过就是个赔钱货,留在家里反倒会占用家里孩子的名额,秦娟乐意带走正好。
只是赵前进显然不肯罢休,喋喋不休的说着不离婚的话。
过来做调解的公安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同志,对于这样的人非常的不屑,直接拿出法规给他看,“既然你不答应,那我们只能走正常手续了,对方会要求追究你的责任,如果上诉离婚的话,你们这种情况法官也会理解,说不定到时候你们还得拿出大笔的赔偿金和抚养金。”
说完公安同志站起来便打算走,高玉兰一把抓住她,惊恐道,“同志,我们离婚,我们离婚。”
女公安只看向赵前进,“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其他人无法做决定。”
对于这样的男人,女公安觉得就该狠狠的教训一顿,女方居然都不要男人出钱养孩子,真是太便宜这样的狗男人了。可惜她的职业原因,哪怕再厌恶,也只能规规矩矩的办事。
赵前进抬头看向他,痛苦道,“我离,我离还不行吗。”
第74章
赵前进答应离婚了, 这事儿也就容易办了,双方拿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民政局将离婚证领了,又签订了关于孩子的抚养协议, 赵前进夫妻的存款五百二十八元,秦娟拿了一半,今后赵娣的抚养就归属于秦娟了, 跟赵家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