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人听见这话,小声道:“讲真的,在听见这话的时候,我还挺羡慕。”

“那谁不羡慕?而且你们别忘了,温诉白之前可是随随便便抽个奖都能够抽中500万的锦鲤。”

“说不定,把温诉白带在身边能够获得更大的好运。”

“唉,你觉得张家好像是丢掉了一棵摇钱树。瞧瞧张星晖手上戴着金戒指那副庸俗的样子。”

“温诉白身上穿的那条背带裤,买张星晖手上那金戒指都够了吧?”

正儿八经的有钱人从来不会把金子给带在身上,毕竟他们觉得俗气。

一不小心就会被人衬托成暴发户。

张星晖现在看着是活的光鲜亮丽,但是背后指不定有多少人对他指指点点。

反观温诉白,自从离开张家之后,那小日子过得顺风顺水。

身上那件衣服好像都是出自著名的设计师。

毕竟,傅爷从来都是只穿高定。

能跟傅爷穿情侣装,怎么可能会是简单的衣服?

而且温诉白这副水灵灵的样子,谁看见了不会稀罕两眼?

而且一点也没有让人觉得他是被包养,反而让人感觉,是傅时礼用钱堆出来的富家小少爷。

呆在张家的时候,反而像是珍珠蒙尘。

主要还是羡慕温诉白的好运。

张建明此时的脸色都快要凝出墨水。

还不如不让温诉白来参加宴会!

瞧瞧现在这个场面,几乎没有办法收拾。

就在这时,

一位短发的女人缓缓走上台,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沉重的声响。

一看就知道不会穿高跟鞋,偏偏为了这种场合硬撑起来的优雅。

钟顺美手上握着话筒,看起来傲慢极了。

“感谢各位来参加我张家的认亲宴,相信大家最近也知道我们家族闹出来的一些乌龙,但,既然是我的亲生儿子,那我必然要为他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