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院长话锋一转,“你们两个想不想听一个故事?”
虽说是一个问句,但蒙院长也没等蒙家兄妹回答,就自顾自地开始说起故事来,
“大概在八几年的时候,在京市一所著名的大学里头,发生了一件事。同学a有一天在打篮球的时候崴了脚,他本以为没什么大事,忍一忍就好了,没想到忍到半夜,骨折的脚踝实在是痛到不行了,他就央求同寝室的同学们送他去校医务室。”
“可这个a呢,平时挺讨厌的,农村来的,生活习惯不太好。而且长得五大三粗,嗓门大,脾气又暴躁,在宿舍里人缘并不好,他痛得直哼唧,但宿舍里大家都装没听见。”
蒙伟和蒙丽对视一眼,下意识地猜到这个同学a应该说的就是孟安志了。
他是八零年考入京市的,是他们那个村子里出过的第一个大学生,当时还是全村人攒钱供他念的大学。
说起长相五大三粗,嗓门大,脾气大又暴躁,每一个特征都和蒙安志对得上。
任院长喝了一口茶,继续说,
“这a啊,他哼唧了好半天,他们宿舍的老幺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就翻身起来,换好衣服,把a连背带拖地弄出了宿舍。”
“这老幺呢,家庭条件很好,父母都是市里面的高干,但人长得瘦小白净,娇生惯养的,力气小。他费了老大的力气把a弄到医务室,人都要累虚脱了,但偏偏医务室那天没人值班。”
听到这里,蒙丽忍不住问了一句,“然后呢?”
任院长继续道,
“这老幺没办法啊,既然他把人弄出来了,那就得负责到底。那时候又不像现在,全天二十四小时随时随地都有出租车,那时候京市深夜的街道上,鬼都能打死人。老幺背着a,硬生生地走了十公里地,把他送进了医院。”
“后来a是得到救治了,但老幺却因为劳累过度病倒了,这a就天天拄着拐帮老幺打饭打水,洗衣补课,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成了好朋友。”